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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調查英文解釋翻譯、立法調查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legislative investigation

分詞翻譯:

立法的英語翻譯:

law******; legislation
【醫】 legislation
【經】 legalization

調查的英語翻譯:

examine; inspect; investigate; look into; probe; search; survey
【醫】 inquisition; investigation; survey
【經】 escalation; inquiry; investigate; investigation; probe; survey

專業解析

立法調查(Lìfǎ Diàochá),在漢英詞典中通常譯為Legislative Investigation,指立法機關(如中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為履行立法和監督職能,依法對特定事項進行的正式、權威的查證活動。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定義與法律依據

立法調查是立法機關行使監督權的重要手段,旨在查明事實真相、評估政策效果或追究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71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第七章,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權就特定問題組織調查委員會,相關機關、團體及公民有配合義務。其性質屬于法定職權行為,具有強制性和程式規範性。


二、關鍵特征解析

  1. 主體特定性

    僅由立法機關(如人大及其常委會)發起,區别于行政或司法調查。

  2. 目的雙重性
    • 為制定、修改或廢止法律提供依據(立法輔助功能);
    • 監督政府行為,确保公權力依法運行(監督功能)。
  3. 程式法定性

    需嚴格遵循《監督法》規定的啟動條件(如常委會決議)、調查權限(要求說明、查閱資料)及結果處理(提交報告并作出決議)。


三、實踐形式與案例


四、英譯要點與語境應用

英文術語"Legislative Investigation" 需區分于行政調查(Administrative Investigation)和刑事偵查(Criminal Investigation)。在比較法語境下:


權威參考來源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71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第七章(特定問題調查)
  3.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釋義:《監督法解讀》(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4. 中國人大網(www.npc.gov.cn)官方案例庫:立法監督實踐專欄

(注:為符合原則,内容嚴格依據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及官方釋義,避免主觀解讀。)

網絡擴展解釋

立法調查是指在法律制定或修訂過程中,相關機構對特定社會現象、經濟狀況或民生問題進行的系統性數據收集與分析活動,旨在為立法提供事實依據和科學支撐。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1. 定義與目的
    立法調查是立法機關或司法部門在法律起草前,針對拟規範的社會領域(如經濟管理、公共安全等)開展的專項研究。其核心目的是通過實地考察、數據采集等手段,确保新法律條款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避免立法脫離實際。

  2. 實施主體與對象

    • 主體:通常由立法機關(如全國人大法工委)、司法部門或委托的專業機構主導。
    • 對象:涉及法律需調整的社會關系,例如環境污染治理中的企業行為、數字經濟中的平台責任等具體領域。
  3. 方法步驟
    包括制定調查方案、設計問卷/訪談提綱、實地取證、數據分析及報告撰寫等環節。例如在《個人信息保護法》立法過程中,曾通過企業走訪、公衆意見征集等方式評估隱私保護現狀。

  4. 與普通調查的區别
    相較于一般行政調查,立法調查具有更強的政策導向性,需綜合考量法律實施後的社會效果預測,而不僅僅是現狀描述。

  5. 法律效力
    調查結果雖不直接産生法律約束力,但通過轉化為立法建議、聽證會材料等形式,可能實質影響法律草案的條款設定。例如《反家庭暴力法》制定時,基于家暴庇護需求調查增設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

注:立法調查的具體程式在《立法法》等法規中有原則性規定,但不同國家/地區的實施機制存在差異。如需深度研究,建議查閱立法機關發布的專項工作報告。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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