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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nse; stern; strong; upright; violent
married woman; woman
烈婦(lièfù)是中國傳統倫理文化中的特定概念,指為堅守貞節或忠貞而犧牲生命的女性,常見于封建社會的道德記載。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要點:
“烈”強調剛正、壯烈(如“剛烈”“壯烈”),“婦”指已婚女性。合稱特指為守節殉身的女性,常見于明清文獻。
指丈夫去世後以自殺(如自缢、投河)或極端方式(如毀容拒再嫁)保全貞節的女性。如《明史·列女傳》載:“婦殉夫為烈”。
權威漢英詞典釋義體現文化差異:
“a chaste widow”(守貞寡婦),強調守節而非殉身。
“a woman who died in defence of her honour”(為捍衛名節而死的女性),突出犧牲行為。
源于宋明理學“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貞烈觀,明清時期受官方旌表制度推動(《中國婦女生活史》,陳東原著)。
當代學界視其為封建禮教對女性的壓迫符號(《中華女子學院學報》2019年刊文)。
學術參考文獻(無有效鍊接時标注來源)
“烈婦”是漢語中的傳統詞彙,其含義在不同曆史語境中有具體延伸,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指勇敢忠貞、堅守節操的女性,尤其在逆境中表現出不屈精神。該詞由“烈”(剛強、壯烈)和“婦”(女性)組成,強調女性在道德或危難中的剛毅品質。
重義守節的婦女
古代多指在丈夫去世後不改嫁、堅守貞節的女性。例如晉代傅玄《秦女休行》中“秦氏有烈婦,義聲馳雍涼”,即贊揚其忠貞。
殉節或殉夫的女性
特指為保全貞節或追隨亡夫而自殺的女性。如《儒林外史》中官府為烈婦立牌坊的情節,以及《敦煌變文集》提到的“貞夫烈婦”并稱。
該詞帶有鮮明的時代烙印,現代多從性别平等角度批判其壓抑女性的一面,但在文學和曆史研究中仍作為特定道德符號被探讨。
提示:如需了解具體文學作品中的用例(如《秦女休行》《儒林外史》),可參考來源、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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