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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資格英文解釋翻譯、結婚資格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apacity of marriage

分詞翻譯:

結婚的英語翻譯:

marry; get married; marriage; matrimony; wedding
【醫】 marriage

資格的英語翻譯:

capacity; character; competence; qualification; title
【經】 qualification

專業解析

結婚資格(Qualifications for Marriage)在漢英詞典中通常譯為“marriage eligibility”或“legal capacity to marry”,指法律規定的個人締結合法婚姻關系需滿足的實質要件。根據中國現行法律及國際通行的婚姻法原則,結婚資格的核心要素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定年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7條,男性須年滿22周歲,女性須年滿20周歲。該規定旨在保障當事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民法典》第17-18條),避免未成年人因心智不成熟而草率結婚。

  2. 雙方自願同意

    婚姻自由原則要求結婚必須基于男女雙方完全自願(《民法典》第1046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或第三方脅迫。國際人權法如《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3條也強調婚姻自主權。

  3. 禁止近親結婚

    直系血親及三代以内旁系血親禁止結婚(《民法典》第1048條),此規定基于優生學原理和倫理規範,與英美法系中的“prohibited degrees of kinship”條款相呼應。

  4. 無禁止性婚姻障礙

    包括: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民法典》第1053條),以及不存在重婚情形(《民法典》第1042條)。重婚行為在普通法系中同樣構成“bigamy”,可導緻婚姻無效。

  5. 民事行為能力完整

    當事人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精神健康狀況足以理解婚姻的法律後果。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民法典》第21、22條)。

以上法律框架與中國社會科學院《婚姻家庭法研究》及聯合國《世界婚姻法比較報告》中的核心标準一緻,體現了法律對個人權利與社會公共利益的平衡。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結婚資格”是指男女雙方在法律框架下締結婚姻關系必須滿足的基本條件,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 雙方完全自願
    男女雙方必須出于真實意願同意結婚,禁止任何形式的強迫或第三方幹涉(如包辦婚姻、買賣婚姻)。這一原則體現了婚姻自由的核心,要求當事人具備獨立表達意願的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實。

  2. 達到法定婚齡
    男性需年滿22周歲,女性需年滿20周歲。此規定旨在确保當事人具備承擔婚姻責任的身心成熟度,民族自治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年齡作適當調整。

  3. 符合一夫一妻制
    雙方必須為未婚狀态(包括未婚、離婚或喪偶),不得同時存在多個婚姻關系。重婚不僅導緻婚姻無效,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4. 禁止近親結婚
    直系血親(如父母與子女)及三代以内旁系血親(如表兄妹)禁止結婚。該規定基于遺傳學優生優育考慮,并維護社會倫理秩序。

  5. 無醫學禁止疾病
    雙方不得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如嚴重遺傳性疾病、特定傳染病等),需通過婚檢确認健康狀況。此要求旨在保障配偶及後代健康。

其他說明

以上條件需同時滿足,缺一不可。若存在不符合的情形,婚姻登記機關将不予登記,已登記的婚姻可能被宣告無效或撤銷。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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