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解除條款英文解釋翻譯、解除條款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ancelling clause; resolutive clause

分詞翻譯:

解除的英語翻譯:

get rid of; relieve of; break off; free from; release from; unpack
【醫】 de-; des-
【經】 absolve; dissolution; exoneration; removal; rescission

條款的英語翻譯:

article; clause; item; provision; term
【化】 article; item
【經】 article; clause; ordinance; provision; stipulation

專業解析

解除條款的法律含義與英文對應解析

核心定義

解除條款(Termination Clause) 指合同中約定當事人可在特定條件下提前終止合同權利義務的條款。其英文對應術語為"Termination Clause" 或"Cancellation Clause",常見于國際商事合同(如國際商會ICC合同範本)。

▸法律功能:賦予當事人約定解除權(《合同法》第93條),區别于法定解除權(如不可抗力導緻的解除)。


關鍵法律要素

  1. 觸發條件(Triggering Events)

    • 違約事件:如一方未履行主要債務(《合同法》第94條),例如延遲付款、交貨不符等。
    • 非違約事件:包括不可抗力、協商一緻解除或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如控制權變更)。

      來源: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合同通則》第7.3.1條

  2. 操作程式(Operational Mechanism)

    • 通知義務:行使解除權需書面通知對方(《合同法》第96條),英文表述為"Notice of Termination"。
    • 寬限期(Cure Period):部分條款要求違約方在特定期限内補救違約行為,否則解除生效。

      來源:中國《合同法》英文版(NPC Standing Committee譯本)

  3. 法律後果(Legal Effects)

    • 終止履行:雙方停止繼續履行合同義務(除争議解決、保密條款等存續條款)。
    • 損害賠償:守約方可主張違約導緻的損失(《合同法》第97條),英文稱"Claim for Damages"。
    • 恢複原狀:已履行部分可能需返還(如預付款),但需結合合同約定。

      來源:美國法律協會《合同法重述(第二版)》§§ 373-377


典型應用場景


中英文術語對照權威參考

中文術語 英文對應術語 法律依據來源
解除條款 Termination Clause 《合同法》第93條
約定解除權 Right to Terminate by Agreement ICC Model Contract 2020
根本違約 Fundamental Breach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25條

注:以上法律條款來源可通過中國人大網(www.npc.gov.cn)、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官網(uncitral.un.org)及國際商會(iccwbo.org)獲取官方文本。

網絡擴展解釋

合同中的“解除條款”是指合同中約定的允許一方或雙方在特定條件下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的條款,其核心目的是為當事人提供合法終止合同關系的依據。根據法律分類和適用場景,可從以下三方面理解:

一、法定解除條款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當出現以下情形時,當事人無需約定即可解除合同:

  1. 不可抗力導緻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如自然災害、戰争等);
  2. 預期違約:一方在履行期屆滿前明确表示或以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 遲延履行且催告無效: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 根本違約:因遲延履行或其他違約行為導緻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5. 不定期持續合同:當事人可隨時解除,但需提前合理期限通知對方。

二、約定解除條款

包括兩種形式:

  1. 協議解除:雙方協商一緻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2. 解約條款:合同中預先約定解除權,例如約定特定違約行為(如未按期付款)觸發解除權。

三、勞動合同的特殊解除條款

針對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規定了更具體的解除情形:

  1. 用人單位解除:如勞動者試用期不符合條件、嚴重違紀、雙重勞動關系影響工作等;
  2. 勞動者解除:用人單位未提供勞動保護、拖欠工資、未繳社保等;
  3. 協商解除:雙方達成一緻即可解除,但需支付經濟補償。

解除程式與法律後果

解除需以書面通知對方,自通知到達時生效;若存在争議,可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确認效力。同時,解除可能導緻經濟補償或賠償金支付,具體需結合合同類型和解除原因判斷。

如需完整法律條文或個案分析,建議查閱《民法典》合同編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或咨詢專業法律人士。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