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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關系英文解釋翻譯、解除婚姻關系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dissolution of marriage

分詞翻譯:

解除的英語翻譯:

get rid of; relieve of; break off; free from; release from; unpack
【醫】 de-; des-
【經】 absolve; dissolution; exoneration; removal; rescission

婚姻關系的英語翻譯:

【法】 marital relations; marriage ties

專業解析

"解除婚姻關系"是法律術語,指通過法定程式終止夫妻間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其核心要件包含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調解無效。該表述對應的英文法律術語為"divorce dissolution",在美國《統一婚姻及離婚法案》中被定義為"法院判決終止婚姻關系的法律程式"(Uni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 §302)。

從漢英法律詞典角度解析,該術語包含三層含義:

  1. 程式要件:必須通過協議登記(協議離婚)或訴訟判決(裁判離婚)完成
  2. 效力範圍:自登記/判決生效日起解除人身關系和財産關系
  3. 衍生義務:涉及子女撫養權歸屬及財産分割安排

《元照英美法詞典》特别指出,英美法系中對應術語"annulment"與"divorce"存在本質差異:前者宣告婚姻自始無效,後者解除合法婚姻關系,這種區分在漢英互譯時需特别注意。中國法律體系下的離婚證明書(Divorce Certificate)具有與法院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該制度設計在國際私法領域具有獨創性。

網絡擴展解釋

解除婚姻關系是指夫妻雙方通過法定程式終止婚姻關系及相應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一、定義與法律依據

解除婚姻關系即離婚,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形式,依據《民法典》第1076條和第1079條等規定。其本質是終止夫妻身份、財産共有及相互扶養義務。

二、法律途徑

  1. 協議離婚

    • 條件:雙方自願且對子女撫養、財産分割等達成一緻。
    • 程式:籤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30天冷靜期後領取離婚證。
  2. 訴訟離婚

    • 適用情形:一方不同意離婚或對財産/子女問題有争議。
    • 核心條件:需證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重婚、家暴、分居滿2年等(《民法典》第1079條)。

三、特殊情形

四、法律效力

完成離婚登記或法院判決/調解書生效後,婚姻關系即告終止。需注意:被宣告死亡者重新出現時,若配偶未再婚可恢複關系,否則需重新登記。

以上内容綜合《民法典》規定及司法實踐,具體操作建議咨詢專業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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