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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得權利英文解釋翻譯、既得權利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acquired right; vested right

相關詞條:

1.establishedrights  2.vestedinterest  3.vestedright  

分詞翻譯:

既得權的英語翻譯:

【法】 established right

利的英語翻譯:

benefit; favourable; profit; sharp

專業解析

既得權利(Vested Right)是法律術語中一項重要的概念,指個人或實體已依法獲得且不可被隨意剝奪的法定權益。這一術語在漢英法律詞典中通常對應"vested right",強調權利的現實性和确定性。其核心特征包括:

  1. 确定性:權利内容、主體及行使條件均明确,例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40條,所有權人對合法財産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2. 不可剝奪性:除非基于公共利益或法律規定(如征收征用),不得隨意撤銷。美國法律權威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将其定義為"an immediate fixed right of present or future enjoyment"。
  3. 時效性:權利産生于特定法律事實(如合同籤訂、繼承發生),例如勞動合同約定的薪酬權在勞務履行後即轉化為既得權利。

在司法實踐中,既得權利常見于:

與期待權(Contingent Right)的區别在于,既得權利已脫離條件限制,例如已登記的不動産所有權屬于既得權利,而附期限的贈與合同受益權僅為期待權。國際比較法研究顯示,該概念在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中亦有體現。

網絡擴展解釋

“既得權利”是法律術語,指已經合法取得且不可被隨意剝奪的權利。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核心特征

二、正确英文表達

三、與期待權的區别

對比項 既得權 期待權
權利狀态 已完全取得 部分條件滿足,尚未完全實現
法律保護強度 受絕對保護 需滿足剩餘條件才能轉化為既得權
常見場景 養老金、財産所有權 附條件合同中的未來權益

四、實際應用場景

  1. 勞動法領域:員工退休後,即使離職仍享有養老金領取權。
  2. 財産法領域:不動産所有權一經登記即成為既得權利,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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