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判刑英文解釋翻譯、加重判刑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umulative penalty
分詞翻譯:
加重的英語翻譯:
aggravate; increase the weight of; sharpen
【計】 accentated
【化】 body up; bodying
【醫】 exacerbation
判刑的英語翻譯:
condemn
【法】 award punishment; condemn; decree a punishment
專業解析
加重判刑的法律釋義與英譯解析
加重判刑(Aggravated Sentencing) 指法院在法定刑幅度以上對被告人判處更重刑罰的量刑制度。其核心在于存在法定或酌定的加重情節(Aggravating Circumstances),導緻刑事責任程度提升。
一、術語構成與法律内涵
- 加重(Aggravated)
法律語境中指因特定情節(如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累犯等)使罪行危害性升級。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累犯、主犯等情形可加重處罰。
- 判刑(Sentencing)
即量刑裁決,法院根據犯罪事實、性質及情節依法決定刑罰種類與期限。
二、適用依據與權威來源
加重判刑需嚴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則,依據包括: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二條:明确累犯、犯罪集團主犯等加重情節(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網法律數據庫)。
- 《牛津法律詞典》(Oxford Dictionary of Law):定義"Aggravated"為"因額外因素導緻罪行嚴重性增加",如預謀、針對弱勢群體等(來源:Oxford University Press)。
三、典型加重情節(Aggravating Factors)
- 累犯(Recidivism):被告有前科且再犯同類罪行。
- 情節惡劣(Heinous Circumstances):如犯罪手段殘忍、造成重大人身損害或社會影響。
- 特殊身份濫用(Abuse of Position):公職人員利用職權犯罪。
四、英譯要點與法律等效性
漢英對照需确保法律概念精準對應:
- 加重判刑 → "Aggravated Sentencing"(《元照英美法詞典》);
- 從重處罰 → "Heavier Punishment"(區别:前者突破法定刑上限,後者在幅度内從重)。
五、司法實踐與參考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如第27號)強調,加重判刑需有充分證據證明加重情節,避免量刑失衡(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報)。
結論:加重判刑是刑法中平衡罪責刑的關鍵制度,其英譯"Aggravated Sentencing"需嚴格對應法律要件,核心在于情節嚴重性突破基礎量刑框架。
網絡擴展解釋
“加重判刑”是司法實踐中對“加重處罰”的通俗表述,指在法定刑基礎上提高刑罰力度。以下是具體解釋:
一、定義與法律依據
- 加重處罰:指在數罪并罰或存在法定加重情節時,突破單一罪名的法定刑上限判處更重刑罰。例如,有期徒刑一般最高15年,但數罪并罰時可判15-20年()。
- 法律依據:主要依據《刑法》第69條關于數罪并罰的規定,以及分則中針對特定犯罪的加重條款(如第408條之一食品安全監管渎職罪)。
二、適用情形
- 數罪并罰:犯多個罪名時,總和刑期超過單一罪名上限(如管制最高2年,數罪并罰可判3年)。
- 法定加重情節:
- 一般加重:適用于所有犯罪的普遍情形,如累犯(需符合《刑法》第65條條件)。
- 特别加重:僅針對特定罪名,如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徇私舞弊導緻嚴重後果等。
三、與“從重處罰”的區别
- 從重處罰:在法定刑幅度内判處較重刑罰(如3-10年有期徒刑中判9年)。
- 加重處罰:突破法定刑上限(如原本最高判15年,加重後判18年)。
四、司法實踐中的典型場景
常見于嚴重暴力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食品安全渎職犯罪等社會危害性較大的案件,旨在實現罪責刑相適應。
提示:如需了解具體罪名加重條款或量刑細則,建議查閱《刑法》原文或咨詢專業律師。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