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ontribution margin
bound; boundary; limit
earning; gain; income
【經】 proceeds
邊際所得(Marginal Income)的經濟學概念源于西方微觀經濟學理論體系,指每增加一單位生産要素投入所對應的額外收入增量。該術語在商業決策與生産分析中具有核心應用價值,其數學表達為總收入對産量的一階導數:
$$ MI = frac{Delta TR}{Delta Q} $$
其中$Delta TR$代表總收入變動量,$Delta Q$為産量變動量。根據《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的界定,邊際所得分析需考慮市場完全競争與壟斷兩種情景:在完全競争市場中,邊際所得恒等于商品價格;而在壟斷市場則呈現遞減曲線特征。
英國經濟學家阿爾弗雷德·馬歇爾在《經濟學原理》中強調,企業最優生産規模位于邊際所得等于邊際成本的交點,這一均衡點決定了利潤最大化狀态。美國管理會計師協會(IMA)發布的《管理會計公告》進一步指出,制造業企業常運用該指标評估生産線擴展的可行性。
最新實證研究顯示,在數字經濟領域,邊際所得曲線出現平台期延展現象。哈佛商業評論案例研究表明,亞馬遜雲計算服務(AWS)通過規模效應将邊際所得穩定期延長了47%,這颠覆了傳統制造業的收益遞減規律。
“邊際所得”(Marginal Revenue)是經濟學中的一個核心概念,指企業每增加銷售一單位産品所獲得的額外收入增量。它反映了在特定生産或銷售水平下,新增一單位産量對總收入的貢獻,常用于企業決策分析(如最優産量确定)。
定義與公式
邊際所得 = 總收入的變動量 / 銷售量的變動量,即:
$$
MR = frac{Delta TR}{Delta Q}
$$
其中,( Delta TR )為總收入變化,( Delta Q )為銷售量變化。
應用場景
市場結構差異
與邊際成本的關系
企業持續擴大生産直到 ( MR = MC ),此時新增産量不再帶來淨收益,達到均衡狀态。若 ( MR > MC ),企業應增産;反之則減産。
假設某企業銷售第100件産品時總收入為500元,銷售第101件後總收入升至505元,則第101件的邊際所得為: $$ MR = frac{505 - 500}{101 - 100} = 5 text{元} $$
邊際所得不同于“平均收益”(總收入除以銷量),它更關注增量變化。理解這一概念有助于分析企業行為和市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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