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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戰國的地位英文解釋翻譯、交戰國的地位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belligerency

分詞翻譯:

交戰國的英語翻譯:

【法】 belligerent; belligerent state

地位的英語翻譯:

place; position; standing; station; status; term
【經】 stance; status

專業解析

交戰國地位 (Belligerent Status) 的漢英詞典釋義

從漢英詞典及國際法角度,“交戰國地位”指國家或實體在國際法上被承認處于正式戰争狀态的法律地位。該地位賦予相關方特定的權利與義務,并受戰争法規約束。

核心含義解析

  1. 法律承認的戰争狀态 (Legally Recognized State of War)

    • 指兩個或多個國家(或特定政治實體)之間已超越武裝沖突,進入國際法所定義的“戰争”狀态。這種狀态通常通過宣戰或事實上的全面敵對行動确立。
    • 英文對應:Belligerent Status /Status of Belligerency
  2. 權利與權力 (Rights and Powers)

    • 獲得該地位的交戰國享有國際法賦予的戰時特殊權利,例如:
      • 行使交戰權 (Belligerent Rights):如對敵國商船實施臨檢、搜索、拿捕;對敵國財産實施海上封鎖;行使集體懲罰權(需符合比例原則)等。
      • 適用戰争法 (Application of Laws of War):交戰行為受國際人道法(如《日内瓦公約》體系)和傳統戰争法規約束,同時也受其保護。
      • 外交關系變化 (Change in Diplomatic Relations):通常導緻與敵國斷絕外交關系,外交人員撤離。
  3. 義務與責任 (Obligations and Responsibilities)

    • 交戰國必須承擔相應的國際法義務,主要包括:
      • 遵守戰争法規 (Compliance with Laws of War):必須遵守區分原則(區分戰鬥員與平民、軍事目标與民用物體)、比例原則、人道待遇等規則。相關規則主要載于《海牙公約》體系和《日内瓦公約》體系。
      • 對行為負責 (Responsibility for Actions):需對本國武裝部隊及其成員在戰争中的行為承擔國家責任。
      • 戰俘及平民待遇 (Treatment of POWs and Civilians):必須按照《日内瓦公約》給予戰俘人道待遇,并保護處于其控制下的平民。

确立與承認

應用場景示例

權威參考依據 (基于公認國際法淵源)

網絡擴展解釋

,交戰國的地位指一個國家因實際參與戰争或正式宣戰而獲得的國際法律狀态,具體可從以下方面分析:

1.定義與法律狀态

交戰國是指直接參與戰争或已向對方正式宣戰的國家,其法律地位包含:

2.權利與義務

3.與中立國的對比

4.地位的終止

示例與擴展

曆史上,二戰中的同盟國與軸心國即為典型交戰國,雙方均需承擔戰争法責任。現代國際法更強調減少戰争影響,但交戰國地位的核心定義未發生本質變化。

如需進一步了解國際法細節,可參考《聯合國憲章》或相關戰争法文件。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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