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anon law code
【法】 church law; corpus juris canonici; ecclesiastical law
allusion; ceremony; law; standard
教會法典(Code of Canon Law)是基督教會(特指天主教會)為規範信徒宗教生活、教會管理及司法程式而制定的系統化法律體系。在漢英詞典中,該術語對應拉丁文“Corpus Iuris Canonici”或英文“Code of Canon Law”,其核心含義為“教會權威機構頒布的成文法規總集”。
法律性質與適用範圍
教會法典是天主教會内部具有約束力的正式法律文件,適用于全球拉丁禮天主教會及東方禮天主教會(部分條款需結合《東方教會法典》)。其法律基礎源于《聖經》、教父傳統及曆屆大公會議決議,如《天主教法典》第1條明确法典的立法目的為“保障教會共融與秩序”。
曆史演變
現行法典為1983年由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頒布的修訂版,替代了1917年舊法典。該版本融合了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1962-1965)的改革精神,強調“以牧靈為首要目标”(參見《法典頒布诏書》Sacrae Disciplinae Leges)。
内容結構
法典共分為7卷,涵蓋:
司法地位
法典具備獨立的司法管轄權,教會法庭依據其條款處理婚姻無效、神職紀律等案件。其權威性由《天主教教理》第2033條确認,并經由宗座法典解釋委員會(Pontifical Council for Legislative Texts)提供官方釋法。
“教會法典”(Canon Law)是基督教會(尤其是羅馬天主教會)用于規範其組織結構、管理制度及信徒宗教生活的法律體系。以下從定義、曆史發展、内容特點及作用等方面綜合解釋:
教會法典是基督教會的内部法律體系,主要涉及教會組織、神職人員職責、信徒行為準則等。它既包括宗教禮儀規範,也涵蓋教會與世俗政權的關系,如土地管理、婚姻家庭制度等。狹義上特指中世紀羅馬天主教會的法規,廣義上可涵蓋不同基督教派别的規章。
教會法典不同于世俗法典(如民法典、刑法典),其核心目标是維護宗教信仰和教會秩序,而非調整一般社會關系。但其系統化編纂方式(如分章節、條款)與世俗法典有相似性。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條款或曆史案例,可查閱《教會法大全》或1983年《教會法典》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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