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簡易程式英文解釋翻譯、簡易程式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ummary procedure

分詞翻譯:

簡的英語翻譯:

bamboo slips for writing on; brief; letter; ******

易的英語翻譯:

amiable; change; easy; exchange

程式的英語翻譯:

formality; ground rule; procedure; proceeding; process; program
【計】 P; problem determination aid; PROC; program; related channel program
【化】 sequence
【經】 program; sequence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簡易程式”指一種簡化訴訟流程的審判方式,其核心是通過省略部分普通程式環節以提高司法效率,適用于事實清楚、争議較小的案件。以下是其詳細解釋及對應英文:

一、定義與英文對照

  1. 中文定義

    簡易程式是基層法院審理簡單民事、刑事案件時適用的簡化訴訟程式,強調快速審結,降低訴訟成本。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2022修訂)第256條

  2. 英文術語

    Summary Procedure

    法律語境标準譯法,見《元照英美法詞典》

二、核心特征(中英對照)

  1. 適用範圍

    • 民事案件:标的額小、事實清晰的糾紛(如小額債務、物業糾紛)

      《民事訴訟法》第162條:标的額為各省平均工資30%以下

    • 刑事案件: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微犯罪

      《刑事訴訟法》第214條

  2. 程式特點

    • 獨任審判:由1名法官審理(普通程式需合議庭)
    • 縮短時限:民事案件審限縮短至立案後3個月
    • 簡化文書:可口頭起訴,裁判文書簡化格式
  3. 法律效力

    裁判結果與普通程式具有同等強制執行力(Equal legal effect),但當事人可因程式違法申請再審。

三、實務場景示例

權威依據: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術語指南》(2023)将簡易程式定義為:"基層法院針對簡單案件采用的法定簡化訴訟流程,英文為Summary Procedure"。

網絡擴展解釋

簡易程式是法律體系中為簡化流程、提高效率而設立的特殊程式,主要適用于事實清楚、争議較小的案件或特定行政場景。根據適用領域不同,其具體含義和特點有所差異:

一、民事訴訟中的簡易程式

  1. 定義與適用條件
    基層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審理簡單民事案件時使用,要求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确、争議不大。

  2. 核心特點

    • 程式簡化:可口頭起訴/答辯,受理流程簡便,傳喚方式靈活;
    • 獨任審理:由一名法官單獨審理;
    • 審限短:立案後3個月内審結;
    • 成本低:減少訴訟時間和經濟負擔。

二、刑事訴訟中的簡易程式

  1. 適用範圍
    基層法院審理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認罪的一審刑事案件。

  2. 特點

    • 審判組織簡化(可獨任審理);
    • 庭審環節精簡,部分程式可省略;
    • 審限較普通程式更短。

三、行政處罰中的簡易程式(當場處罰程式)

  1. 適用條件
    針對違法事實清楚、情節簡單、後果輕微的行政違法行為。

  2. 特點

    •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 需出示執法證件并填寫處罰決定書。

四、其他領域的簡易程式

簡易程式的共同特征是簡化流程、縮短時限、降低成本,但具體規則需結合不同法律領域判斷。對于複雜或争議較大的案件,仍需適用普通程式。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