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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重複課稅英文解釋翻譯、減免重複課稅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double taxation relief

分詞翻譯:

減免的英語翻譯:

derate; mitigate or annul; reduce or remit
【經】 allowance; deductions and exemptions

重複課稅的英語翻譯:

【經】 double taxation

專業解析

減免重複課稅(Relief from Double Taxation) 是國際稅收領域的重要概念,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稅收管轄區(如不同國家)對同一納稅人(如跨國企業或個人)的同一筆所得或財産,在各自稅收管轄權範圍内都主張征稅權時,為避免或減輕由此産生的雙重或多重稅收負擔,而采取的稅收協調措施。其核心在于通過雙邊或多邊稅收協定或國内法規定,消除或減少因稅收管轄權重疊導緻的重複征稅現象。

核心内涵解析

  1. 重複課稅的成因:

    • 管轄權重疊:主要源于不同稅收管轄區采用的稅收管轄權原則不同。常見的有:
      • 居民管轄權:一國對其居民納稅人(無論所得來源何處)的全球所得征稅。
      • 來源地管轄權:一國對來源于其境内的所得征稅(無論納稅人是否為本國居民)。
    • 當一項跨境所得(如中國居民企業在境外投資獲得的利潤)同時被居民國(中國)和來源國(投資所在國)主張征稅權時,就産生了法律性重複征稅。
  2. 減免的含義與方式:

    • 減免(Relief) 并非完全免除,而是指減輕或消除重複征稅負擔的機制。主要方法包括:
      • 免稅法(Exemption Method):居民國對納稅人已在來源國繳稅的境外所得完全或部分免于征稅。例如,中國與部分國家協定中對某些所得(如常設機構利潤)采用免稅法。
      • 抵免法(Credit Method):居民國允許納稅人将在來源國已繳納的稅款,在應繳本國稅款中抵免。這是最普遍的方法。中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居民企業來源于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通常有限額規定,即抵免額不超過該所得依中國稅法計算的應納稅額)。
      • 扣除法(Deduction Method):将境外已納稅款作為費用在計算應稅所得時扣除(較少使用)。
      • 減免法(Reduction Method):來源國對非居民取得的特定所得給予低稅率或部分免稅優惠。
  3. 實施機制:

    • 雙邊稅收協定(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Treaty, DTA):是國家間協調稅收管轄權、分配征稅權、規定減免重複課稅具體方法(如采用抵免法或免稅法)的主要法律工具。協定中會明确各類所得(如營業利潤、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財産收益等)的征稅權歸屬及減免措施。
    • 國内法規定:即使沒有稅收協定,一國也可能通過國内法單方面提供減免(如中國稅法中的境外稅收抵免規定)。

權威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減免重複課稅”是指通過稅收政策調整,減少或消除對同一納稅人、同一征稅對象或稅源進行多次征稅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重複課稅的定義與類型

重複課稅指同一征稅主體或不同征稅主體對同一納稅人、同一稅源進行兩次及以上征稅的現象。主要分為:

  1. 法律性重複:因不同稅收管轄權重疊導緻(如國際雙重征稅)。
  2. 稅制性重複:因稅種設計不合理引發(如對商品流轉各環節多次征稅)。
  3. 經濟性重複:因經濟活動中關聯交易産生的重複征稅(如企業利潤與股東分紅分别征稅)。

二、減免重複課稅的措施

  1. 國際層面:
    • 抵免法:居民國承認納稅人已向來源國繳納的稅款,允許抵免。
    • 免稅法:居民國對納稅人境外所得直接免稅。
  2. 國内層面:
    • 稅制改革:如将生産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避免對中間産品重複征稅。
    • 政策調整:例如資源稅法規定外購原礦可扣減已繳資源稅,防止“稅上加稅”。
    • 減免稅形式:通過稅基減免(縮小計稅依據)、稅率減免(降低稅率)等方式實現。

三、減免的意義

如需完整信息,可參考稅法政策文件或國際稅收協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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