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交英文解釋翻譯、建交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establish diplomatic relations
分詞翻譯:
交的英語翻譯:
associate with; bargain; deal; deliver; fall; friend; hand over; join; meet
mutual; relationship
【醫】 venery
專業解析
"建交"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指國家與國家之間建立正式的外交關系。從漢英詞典的角度來看,其詳細解釋如下:
一、 核心定義與英文對應
"建交"作為動詞,指兩個主權國家通過正式協議(如交換外交照會、籤訂條約)确立相互承認并互派使節的外交關系狀态。其最直接的英文對應詞是"establish diplomatic relations"。該過程标志兩國關系進入受國際法承認和保護的新階段。
二、 詞性特征與用法
- 動詞屬性:強調動态行為(例:中國與法國于1964年建交)。
- 主體限定:主語通常為國家或政府(例:兩國宣布建交)。
- 及物性:需搭配賓語(例:A國與B國建交)。
- 外交場景專用:區别于民間交往(如"締結友好城市"),特指國家層面的正式關系确立。
三、 相關術語辨析
- 複交 (resume diplomatic relations):指中斷後重新恢複外交關系。
- 斷交/絕交 (sever/break off diplomatic relations):終止現有外交關系。
- 邦交 (diplomatic relations):泛指國家間正式外交關系(靜态描述)。
四、 權威參考依據
該釋義綜合參考以下權威來源的界定:
-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建交"為"建立外交關系"。
- 《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将"establish diplomatic relations"譯為"建立外交關系",與"建交"直接對應。
- 外交部官方表述:中國外交部文件及聲明中,"建交"均嚴格用于描述國家間正式外交關系的确立流程(例:中美建交公報)。
五、 國際法語境下的内涵
建交行為隱含國家主權平等、相互承認、履行《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義務三層法律意義,是雙邊關系制度化的基石。
注:因未搜索到可直接引用的線上詞典鍊接,釋義依據權威紙質詞典及外交實踐慣例整合。建議用戶通過圖書館或官方平台查閱《現代漢語詞典》、外交部曆史文獻獲取原始資料。
網絡擴展解釋
“建交”指國家之間通過正式協商建立外交關系,其核心含義和要點如下:
一、定義與流程
-
基本概念
建交是主權國家在相互承認的基礎上,通過談判達成協議,以聯合公報或換文等形式确認外交關系,并互派外交代表。
-
前提條件
需滿足“相互承認主權”這一核心原則,體現國家間的平等地位。
-
實施步驟
通常包括協商談判、籤署協議(如聯合公報)、互設使館或派遣外交官等環節。
二、示例與擴展
- 曆史案例
如1979年中美建交後,鄧小平訪美引發國際關注;1997年中國與聖盧西亞籤署建交聯合公報。
- 近義詞
“締交”可作同義替換,但“邦交”更側重已建立的外交關系狀态。
三、補充說明
建交後,兩國可在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開展官方合作。截至2023年,中國已與180多個國家建立外交關系。若需更完整的案例或國際法依據,可參考外交文獻或權威機構發布的信息。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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