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ass of the patent
pass oneself off as; personate; sail under false colors
【法】 *****erate
patent
【化】 patent
【經】 monopolization; monopolize; patent
假冒專利的漢英法律釋義及核心要素
“假冒專利”在中文法律語境中對應英文術語“patent counterfeiting”或“fraudulent patent representation”,指未經合法授權,以虛假标識、僞造文件或誤導性宣傳方式冒充他人專利的行為。其核心特征包括:
法律後果與監管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假冒專利行為需承擔民事賠償、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監管機構(如國家知識産權局)依據專利真實性審查、公衆舉報等途徑進行查處。
與專利侵權的區别
假冒專利(Counterfeiting)與專利侵權(Infringement)存在本質差異:前者涉及“冒充專利”的欺詐屬性,後者屬于未經許可實施他人專利技術。例如,銷售标注虛假專利號的商品屬假冒;仿制已授權專利産品則屬侵權。
假冒專利是指通過僞造或冒用他人專利信息,誤導公衆認為非專利産品或技術為受專利保護的行為。這種行為不僅侵犯專利權人權益,還擾亂市場秩序。以下是詳細解釋:
假冒專利的核心在于未經許可使用他人有效專利标識(如專利號、專利标記),使公衆誤認為産品/技術具備專利保護。被假冒的專利必須是他人已取得且處于有效期的專利。
根據《專利法》及實施細則:
區别點 | 假冒專利 | 冒充專利 |
---|---|---|
侵權對象 | 他人真實有效的專利 | 虛構或不存在的專利號 |
法律後果 | 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 通常僅承擔行政責任 |
主觀意圖 | 明知他人專利而冒用 | 虛構專利信息誤導公衆 |
(依據)
企業應嚴格核查專利狀态,避免在未授權或專利失效後繼續使用标識。标注專利時需注明專利號及類别(如發明專利)。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條款,可參考《專利法》第六十八條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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