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假貨”一詞具有明确的語義和法律内涵,其核心釋義及權威參考如下:
中文定義
“假貨”指冒充正品、僞造品牌或質量标準的商品,通常通過仿造商标、包裝或功能欺騙消費者,屬于知識産權侵權與商業欺詐行為。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英文對應詞
假貨直接違反《商标法》《反不正當競争法》,侵害品牌方的商标專用權與消費者知情權。
假貨常存在安全隱患(如劣質材料),且無法獲得正規售後服務。
假貨需同時滿足“未經授權複制”與“意圖誤導消費者”兩個要件。
明确禁止“僞造或冒用認證标志等質量标志”的行為。
注:以上引用來源均為各機構公開出版物或官方網站定義,具體鍊接可訪問對應機構權威頁面獲取最新版本。
根據法律和學術定義,假貨的核心含義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
假貨是為欺騙消費者而制造的仿造品,通常表現為冒用他人商标、包裝、認證标志或質量不達标的産品。其特征包括:無正規認證标志、注冊商标缺失、質量性能不符合國家标準等。
假冒商品
指通過冒用他人商标、廠名、包裝等标識,使消費者誤認為是正版産品的商品。例如僞造名牌商标或盜用知名品牌外觀。
僞劣商品
指質量未達到國家/行業标準的産品,可能對人體健康或安全造成威脅,例如食品添加劑超标或電器安全指标不合格。
《假貨研究》進一步提出假貨的判定标準: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假貨可能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标的商品罪”:
假貨涵蓋範圍廣泛,包括但不限于:
提示:購買時可通過查驗防僞标識、官方渠道驗證等方式降低風險。若遇假貨,建議保留憑證并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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