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flictor; injurer
加害者的漢英詞典釋義與解析
一、核心語義解釋
加害者(jiāhàizhě)指實施傷害行為的主體,即主動對他人或事物造成損害、傷害或損失的個人或群體。其英文對應詞為perpetrator,強調行為的主動性與責任歸屬。例如:
“在犯罪事件中,加害者需承擔法律責任。”
(In criminal incidents, the perpetrator bears legal liability.)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及《牛津英漢雙解詞典》對“加害者”的司法語境定義。
二、法律語境下的延伸含義
在法律文本中,“加害者”特指違反法規、侵犯他人權利的責任主體,與“受害者”(victim)構成對應關系。例如:
“侵權訴訟中,加害者需賠償受害者經濟損失。”
(In tort litigation, the perpetrator must compensate the victim for economic losses.)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于侵權行為主體的司法解釋。
三、英文譯詞的語義辨析
漢英詞典通常将“加害者”譯為perpetrator,但需注意其與相近詞的差異:
來源:《朗文當代高級英語辭典》對 perpetrator 的釋義及用例。
四、社會心理學視角
在社會科學領域,“加害者”可能涉及系統性壓迫行為(如歧視、剝削),此時其英譯可擴展為oppressor 或wrongdoer。例如:
“社會結構中的加害者可能通過制度性偏見維持不平等。”
(In social structures, oppressors may sustain inequality through institutional bias.)
來源:聯合國《人權術語手冊》關于系統性暴力的術語指南。
權威參考來源
“加害者”指在行為或事件中對他人造成傷害或損害的主體,其含義可從多角度解析:
法律定義
在法律層面,加害者通常指實施侵害行為的個體或團體。
心理學視角
加害者可能具有侵犯他人生命、尊嚴的傾向,表現為缺乏同理心、責任感,甚至出現暴力或羞辱行為。這類行為常導緻受害者産生恐懼、憤怒等心理創傷()。
社會學分析
部分加害者因脫離社會支持網絡(如缺乏親友關系、社會資源)而産生孤立感,進而通過傷害行為宣洩負面情緒()。
詞語擴展
與“施害者”的區分
部分資料提到,“施害者”更側重行為實施,而“加害者”強調結果上的責任歸屬。但實際使用中兩者常混用,法律領域更傾向“加害者”這一術語()。
加害者的核心特征是通過行為直接或間接導緻他人受損,其定義因學科視角不同而有所側重。需結合具體情境(如法律判決、心理幹預)判斷其角色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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