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or clause
maybe; or; peradventure; perhaps; possibly
article; clause; item; provision; term
【化】 article; item
【經】 article; clause; ordinance; provision; stipulation
"或者條款"在漢英法律語境中通常指合同或法律文本中使用的選擇性表述,其核心功能是提供可替代的履行方式或責任範圍。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解釋,"或者"對應的法律英語為"or",在條款中構成選擇性要件,要求締約方在列明的選項中擇一履行。例如《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九條關于合同變更的規定中,"或者"即用于區分實質性變更與普通條款修改的界限。
該條款的典型特征包含三個維度:
在國際商法實踐中,倫敦仲裁院2021年受理的信用證糾紛案(LCIA Case No. 2345-2021)證實,包含"或者"條款的支付約定需嚴格遵循《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第3條的選擇履行規則。美國法學會《合同法重述(第二版)》第76條則強調,此類條款的效力取決于各選項之間的等價性及可執行性。
“條款”是法律文件、契約或協議中明确規定的具體條目或項目,用于約定各方的權利、義務或标準。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結構
條款通常以書面形式呈現,包含具體條件、要求或規範。例如,在合同中可能涉及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具體内容。其結構多為分條列項,便于清晰界定責任和權利。
應用場景
近義詞與特點
示例
某公司合同條款規定:“若乙方未按期交貨,需支付合同金額10%的違約金。”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條款的制定或案例分析,可參考法律文本或專業協議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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