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onation propter nuptias
marry; wed; wedding
days; hour; occasionally; opportunity; seanson; time
【醫】 chron-; chrono-
bestowal; presentation
【經】 gift
婚時贈與指婚姻關系締結過程中,雙方家庭或當事人基于婚約關系進行的財物轉移行為。這一概念在法律和文化語境中具有雙重含義:
法律定義與性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第1042條,婚時贈與屬于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效力取決于婚姻關系的實際成立。若婚姻未締結,贈與方可主張返還特定價值財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
文化實踐分類
“婚時贈與”通常指在婚姻關系形成前、存續期間或離婚階段,一方将個人財産無償轉移給另一方的行為。根據《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其法律含義和要點如下:
基本概念
婚時贈與的核心是財産所有權的無償轉移,需滿足贈與合同成立要件(贈與人明确意思表示、受贈人接受)。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成立後,財産權利轉移前,贈與人可撤銷(公證或公益性質除外)。
法律效力分層
明确約定為個人財産
贈與合同中若注明“僅歸受贈方所有”,該財産不納入夫妻共同財産範圍。例如,婚前房産贈與并完成過戶,即屬受贈方個人財産。
未明确約定的處理
若未特别說明歸屬,可能被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産,但需結合具體證據和法律規定綜合判斷。
附條件贈與
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如彩禮),若最終未登記結婚或未共同生活,受贈方需返還財産。
婚内贈與第三者的限制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財産贈與第三者,因違背公序良俗,另一方有權主張無效并要求全額返還。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法律程式,可參考《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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