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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複法律權利英文解釋翻譯、恢複法律權利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rectus in curia

分詞翻譯:

恢複的英語翻譯:

recover; come back; restore; re-collect; recuperate; regain; renewal
resurrect; retrieve; revert
【計】 healing; REC; recover; recovery; reinsertion
【醫】 anaphora; anastasis; anastate; antisecosis; convalescence; reablement
recovery; recuperate; recuperation; redintegration; refection
rehabilitation; renovation; repair; restitutio; restitution
restoration
【經】 recover; recovery; rehabilitation; reinstatement; restoration; resume
resumption; retrocession; revival

法律的英語翻譯:

law; statute; doom; legislation
【醫】 law

權利的英語翻譯:

droit; right; title
【經】 interest; obligee; right; rights; title

專業解析

恢複法律權利(Restoration of Legal Rights)是指通過法定程式或司法裁決,使個人或實體重新獲得因特定原因被限制、中止或剝奪的法定權益。這一概念在漢英法律語境中具有明确的適用條件和法律後果,常見于民事權利恢複、政治權利恢複等領域。

核心定義與適用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92條,當法定障礙消除(如債務清償、刑罰執行完畢)或滿足特定條件時,當事人可依法申請恢複民事權利,例如恢複財産處分權、繼承權或合同訂立資格。在刑事領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54條規定,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在刑罰執行完畢後,需經法定程式恢複選舉權等政治權利。

法律程式與效力

恢複法律權利通常需向法院或行政機關提交申請,并提供證明材料(如清償債務憑證、刑罰執行完畢通知書)。以破産法為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第123條明确,破産企業完成債務重整計劃後,可向法院申請解除經營限制并恢複商事權利。權利恢複自裁決生效之日起産生法律效力,但對已完成的民事法律行為一般無溯及力。

國際法參照

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強調,締約國應保障被剝奪權利者通過公正程式申請恢複的途徑。這一原則在我國批準的國際公約中有所體現,例如外籍人士在華居留權恢複需參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1條和雙邊司法協助條約。

網絡擴展解釋

恢複法律權利是指當個人或組織因特定原因(如法律制裁、行政決定等)導緻原有法定權利被暫停或剝奪後,通過法定程式或滿足特定條件,重新獲得這些權利的法律狀态。以下是具體解釋:

  1. 法律權利的本質
    根據,法律權利是國家賦予主體自主決定行為及獲得利益的保障,包括要求他人作為或不作為的權能。例如財産權、人身自由權等均屬此類。

  2. 權利喪失的常見原因
    可能因刑事處罰(如剝奪政治權利)、民事判決(如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行政措施(如吊銷執照)等導緻權利暫時受限或喪失。

  3. 恢複的途徑與條件

    • 自動恢複:如刑罰執行完畢,部分被剝奪的政治權利可能自動恢複(需依據具體法律條文)。
    • 申請恢複:需向法院或行政機關提交申請,例如失信被執行人履行債務後申請解除限制。
    • 司法裁決:通過再審程式糾正原錯誤判決,恢複被侵害的權利。
  4. 法律依據與程式
    恢複權利需嚴格遵循法定程式,如《刑法》對剝奪政治權利期限的規定,或《民事訴訟法》中的執行異議程式。權利主體可依據提及的“向人民法院或主管機關申訴”主張恢複。

  5. 現實意義
    該機制體現了法律對主體權益的動态平衡:既通過限制維護社會秩序,又通過恢複實現矯正正義,避免永久性權利剝奪帶來的不公。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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