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的"在漢英詞典中對應英文形容詞"environmental",其核心含義包含三個維度:1)描述與自然環境相關的屬性;2)指代生物體周邊的生存條件;3)涉及人類活動對生态系統的綜合影響。牛津英語詞典将其定義為"relating to the natural world and the impact of human activity on its condition",劍橋詞典補充說明該詞可特指"特定區域内空氣、水、土壤等要素構成的整體系統"。
在法律語境中,《布萊克法律詞典》界定"environmental"為"涉及政府規制污染及資源保護的法律範疇"。生态學領域則強調其動态交互性,如《大英百科全書》所述"生物群落與無機環境通過物質循環形成的能量流動系統"。現代用法擴展至數字領域,計算機科學中"environment"指程式運行所需的操作系統及硬件配置集合。
“環境”是一個多維度的概念,其内涵隨着學科和應用場景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廣義概念
環境是以人類社會為主體的外部世界總和,包括自然要素(如空氣、水、土壤、生物)和人為改造的要素(如城市、農田、交通設施)。
例如,湖南省生态環境廳指出,環境涵蓋“日常生活和生産的外界環境”,由空氣、水、土壤等組成。
狹義理解
在具體場景中,環境可指“周圍的地方或條件”,如工作環境、衛生環境等。
自然因素
包括大氣圈、水圈、岩石圈、生物圈等自然系統,以及陽光、氣候、動植物等資源。
社會因素
涉及人類活動産生的制度、文化、技術等非物質因素,如社會關系、曆史傳統、經濟模式。
按屬性劃分
按主體劃分
環境具有相對性,例如以個人為中心時,環境包括家庭、社區等;以物種為中心時,則指其栖息地。
環境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保護生态平衡、提高環境質量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目标。例如,工業污染事件(如水俣病)凸顯了環境與健康的緊密關聯。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學科視角,可參考上述來源中的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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