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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座法庭英文解釋翻譯、後座法庭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queen's bench

分詞翻譯:

後座的英語翻譯:

backlash; backseat
【機】 recoil

法庭的英語翻譯:

court; lawcourt; courtroom; forum; tribunal
【法】 banc; bar; bench; court; court house; court of judicature
court of justice; courtroom; courts of law; judicial court
judicial tribunal; law court; law-court; officina justitiae
seat of justice; tribunal

專業解析

後座法庭(Queen's Bench Division / King's Bench Division)是英格蘭及威爾士高等法院的三大分庭之一,主要負責處理重大民事糾紛和部分刑事上訴案件。其英文名稱中的“Queen's Bench”或“King's Bench”取決于在位君主的性别,現行君主為國王時稱為“King's Bench Division”。

該法院起源于中世紀英國皇家法庭(Curia Regis),最初是君主直接參與司法事務的場所。隨着司法體系改革,1875年《司法組織法》将其正式納入高等法院體系,成為現代司法制度的核心組成部分。其管轄權涵蓋合同糾紛、侵權索賠、商業訴訟等民事領域,同時通過刑事分庭(Queen’s Bench Divisional Court)審理來自治安法院和刑事法院的上訴案件。

法院由大法官(President of the King’s Bench Division)領導,下設海事法庭、商事法庭等專業分庭。法官頭銜中保留的“Queen’s/King’s Bench”字樣,體現了英國普通法體系與君主立憲制的曆史淵源。根據英國司法部年度報告,該法庭年均處理案件量占高等法院總受案數的40%以上。

網絡擴展解釋

關于“後座法庭”一詞的詳細解釋,結合現有搜索結果和背景信息分析如下:

  1. 當前搜索結果未直接提及該詞
    提供的四個網頁均圍繞“法庭”的通用定義展開,如“法院審理訴訟案件的機構或場所”,但未涉及“後座法庭”這一特定術語。

  2. 可能存在的解釋方向

    • 英國司法體系中的“後座法庭”:在普通法體系中,“後座法庭”(Queen’s Bench Division,現為King’s Bench Division)是英國高等法院的重要分庭,主要負責民事案件(如合同糾紛、侵權訴訟等)和部分刑事案件。其名稱源于曆史上與君主直接相關的司法權,但此信息未在現有搜索結果中體現。
    • 中文語境下的特殊用法:可能為某些地區或特定法律文獻中的非正式表述,需結合具體上下文判斷。
  3. 建議與補充
    由于現有資料不足,建議用戶:

    • 确認術語的準确性,是否可能存在翻譯或拼寫差異(如“後座”是否指特定職能或位置);
    • 提供更多上下文或使用場景,以便進一步分析;
    • 參考權威法律詞典或司法體系文件獲取精準定義。

若需進一步探讨,可提供更具體信息以便針對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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