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資"在漢英詞典中的定義為:由兩個或多個獨立實體共同出資組建的企業形式(joint venture),特指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投資者聯合成立新法人實體。該術語包含三層核心含義:
資本構成 "合"指聯合,"資"指資本,即各方按約定比例投入資金、技術或設備。《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二條明确規定,中外雙方共同投資需折算為注冊資金币值。
法律特征 對應英文"equity joint venture"強調股權式合營,區别于契約式合作(contractual joint venture)。根據商務部《外商投資企業設立指南》,合資企業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外方投資比例不得低于25%。
權責關系 《元照英美法詞典》指出,合資各方共享利潤、共擔風險,董事會為最高權力機構。典型案例如上海大衆汽車有限公司,德方與上汽集團各持50%股權,實行聯合管理。
該術語在聯合國《國際商事合同通則》中被歸類為"strategic alliance"的高級形态,要求合作方籤訂包含出資方式、股權轉讓、清算條款的章程文件。
合資是指兩個或多個企業共同出資組建新實體,共享利潤、共擔風險的合作模式,常用于拓展新市場或整合資源。以下是詳細解釋:
合資的本質是多個獨立主體通過資本聯合成立新企業,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和財務體系。例如跨國公司與本土企業合作進入特定國家市場,如索尼與愛立信組建合資公司(索尼愛立信)。
合資需提前明确權益分配、管理架構及退出機制,避免後期糾紛。典型案例包括聯合利華(英荷合資)等。
若需了解更多合資企業案例或法律規範,可查閱會計網、MBA智庫等專業來源的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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