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ooperative economy
co-operation; collaborate; corporation; team up; work together; logroll
【化】 cooperate; cooperation
【經】 consortium; cooperation; cooperativeness
economy; financial condition; income
【醫】 economy
【經】 economies; economy
合作經濟(Cooperative Economy) 是指由勞動者或消費者自願聯合、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經濟組織形式。其核心在于通過成員間的互助合作,滿足共同的經濟、社會與文化需求,而非追求資本利潤最大化。以下是具體解析:
合作經濟組織由成員共同出資、共同所有,成員既是所有者也是服務使用者(如消費者合作社的會員同時是顧客)。
實行“一人一票”的民主決策機制,區别于股份制企業的“一股一票”。
盈餘按成員與組織的交易量(惠顧額)比例返還,而非按資本分配。
成員自願加入退出,無性别、社會或政治歧視(國際合作社聯盟原則)。
國際通用術語,強調經濟模式屬性。
指具體組織形式,如worker cooperative(工人合作社)、consumer cooperative(消費者合作社)。
“User-owner, user-controlled, user-benefited”(使用者所有、使用者控制、使用者受益)。
概念 | 合作經濟 | 集體經濟 | 股份制經濟 |
---|---|---|---|
所有權主體 | 自願聯合的成員 | 國家或集體所有 | 股東按股份所有 |
管理方式 | 民主決策(一人一票) | 行政主導或集體決策 | 資本決策(一股一票) |
分配方式 | 按惠顧額返還盈餘 | 按勞分配或行政調配 | 按股分紅 |
合作經濟是“基于共同所有與民主控制的企業,滿足成員經濟、社會與文化需求”。
明确合作社為“互助性經濟組織”,成員以農民為主體,實行自主經營、盈餘返還(第二條)。
合作經濟是“市場中的弱勢群體通過聯合提升議價能力的經濟形式”(如小型生産者規避中間商剝削)。
權威參考來源:
合作經濟是一種以勞動者自願聯合為基礎的經濟組織形式,其核心在于通過民主管理實現共同利益。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合作經濟指勞動者通過自願聯合形成經濟實體(如合作社),以民主管理、公平出資、風險共擔和利益共享為原則。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将其定義為“自治聯合體”,強調成員通過聯合企業滿足經濟、社會與文化需求。在中國,合作經濟不僅包括合作社,還涵蓋互助組等初級形式。
學術界對合作經濟的理解存在差異: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法律規範,可參考《民法典》對合作經濟組織法人資格的規定,或查閱MBA智庫百科的完整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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