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 contract change notification
合同更改通知書(Contract Amendment Notice)是合同締約雙方基于協商一緻原則,對已生效合同條款進行修改的正式法律文件。該文件在商業活動中具有法定效力,主要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一、法律屬性與構成要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七條,合同變更需經當事人協商一緻,且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其英文對應表述"Contract Modification Agreement"在《美國統一商法典》§2-209中同樣要求書面形式作為實質性條款變更的必要條件。
二、典型應用場景
三、格式規範要求
文件須包含雙方工商注冊信息、原合同編號、變更條款對照表及授權代表籤章。參照《國際貿易單證标準體系》(GB/T 14392-2021),中英文版本應保持條款序號、生效日期等核心要素的雙語對應。
四、跨境實務差異
中文語境下的"通知書"強調單方告知功能,而英文"Amendment Instrument"更側重雙方合意的法律文書屬性。在建設工程領域,國際通用的"Change Order"機制(參照FIDIC紅皮書第13條要求工程師籤發正式變更指令方可執行。
合同更改通知書(又稱合同變更通知書)是用于正式修改原合同條款的書面文件,需經雙方協商一緻後生效。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
合同更改通知書是合同一方或雙方協商後,對原合同内容進行調整的書面通知。常見于勞動合同調整、服務條款修改等場景。
法律效力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其有效性需滿足以下條件:
常見于勞動合同崗位調整、服務合同期限延長、購銷合同金額變更等需調整權利義務關系的情形。如需完整範本,可參考或7的模闆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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