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lump sum system of contracting
合同包工制(Contract Labor System)是一種以合同為基礎的生産組織模式,其核心特征為發包方與承包方通過書面協議約定工程範圍、工期、報酬等條款,由承包方獨立完成特定生産任務。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該制度屬于"承攬合同"(Contract for Work)範疇,強調"完成特定工作成果後支付報酬"的法律關系。
從法律構成要件分析,該制度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該制度常見于建築、制造業等領域,國務院《關于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明确指出其有助于優化資源配置。但需注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判例,若實際構成勞動關系,則需適用勞動法規範,避免"假外包真用工"的法律風險。
權威參考資料:
合同包工制是工程建設或生産活動中常見的合作模式,其核心法律形式為包工合同(承攬合同),具體解釋如下:
包工合同屬于承攬合同的一種,指承攬人按定作人要求完成特定工作并交付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協議。根據《民法典》第三編合同(原《合同法》已廢止),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等類型,具有法律約束力。
标的物特定性
工作成果需滿足定作人個性化要求,如特定質量、規格或功能,區别于标準化産品。
承攬人獨立性
承攬方自主管理生産過程,定作人僅監督成果驗收,不幹涉具體操作。
雙務有償性
合同雙方互負義務:承攬人需完成工作,定作人需支付報酬,屬諾成合同(口頭或書面均可成立)。
協作與責任分離
雙方需協作履行(如材料提供、驗收配合),但各自承擔履約風險,例如承攬人承擔工作事故責任。
包括建築工程分包、設備定制加工、家具定作、車輛維修等,涵蓋生産生活的多個領域。
根據法律規定,包工合同需明确:标的物描述、數量與質量要求、報酬金額及支付方式、材料提供方、履行期限、驗收标準等。
如需具體案例或合同範本,可進一步說明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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