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provisional sum
【計】 preemergency; stand-by; stand-by application
【經】 stand by
entertain; fund; paragraph; sincere
【法】 item; sub-paragraph; sub-section
"備用款"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為"reserve fund" 或"standby fund",指預先儲備、用于應對突發需求或緊急情況的專項資金。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層:
應急儲備性質
指企業或個人預留的、非日常使用的資金,專門用于支付意外開支(如設備故障、市場波動)或臨時周轉需求。例如,企業合同中常見的"履約備用款"(performance reserve fund)即用于保障項目突發成本。
財務管理的功能性術語
在會計領域,"備用款"需獨立記賬,區别于運營資金。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其強調"專款專用"屬性,常見于預算編制中的"預備費"科目(budgetary contingency fund)。
法律文本中的約束性資金
在國際貿易合同中,"備用款"常以"standby letter of credit"(備用信用證)形式出現,作為買方支付能力的擔保。此時其含義延伸至具有法律效力的支付保障工具。
《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9版)
"reserve fund" 詞條釋義:"企業或政府預留的現金儲備,用于未來特定支出或應急"。
(詳見商務印書館2018年版,ISBN 978-7-100-16033-1)
《商務漢語經濟用語詞典》
定義"備用款"為:"經濟活動中預先劃撥的應對資金,常見于工程保證金、合同預付款等場景"。
(北京語言大學出版社,2020年修訂版)
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
第2條明确"standby credit"的法律效力:"開證行對相符交單承擔付款責任的書面承諾",佐證其金融擔保功能。
(ICC Publication No.600, 2007修訂版)
“備用款”是一個在不同場景下有不同含義的金融術語,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通用定義
指預先準備的臨時性資金,用于應對突發或意外支出。例如企業設置的備用金制度,分為一次性備用金(針對特定需求)和定額備用金(定期補充固定金額)。
銀行業務中的特殊含義
國際金融範疇
特指國際貨币基金組織(IMF)向成員國提供的短期貸款,期限1-2年,用于緩解國際收支失衡問題,貸款條件與宏觀經濟政策挂鈎。
注意事項:企業備用金需專款專用、定期核銷;銀行備用款涉及利息和還款協議,建議仔細閱讀條款。具體含義需根據實際使用場景進一步确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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