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mposition deed
accommodate; bury the hatchet; compromise; make up; propitiate; transaction
【經】 amicable settlement; compromise
contract; deed; receipt
【經】 contract by deed; deed of covenant
和解契據(Deed of Settlement)是普通法體系中的法定協議文件,主要用于正式記錄争議雙方達成的和解條款,并具有法律約束力。其核心特征包含以下三方面:
法律性質與形式要求 和解契據需以書面形式呈現,并經雙方籤字、蓋章及見證程式生效。根據英國《財産法1925》第52條,契據需滿足"籤署、交付、見證"三要素,方能産生財産權益轉移效力(來源:LexisNexis法律數據庫)。
核心法律功能
特殊執行效力 相較于普通協議,契據在英格蘭及威爾士地區可直接申請簡易判決(summary judgment),依據《民事訴訟規則》第24章規定(來源:英國司法部公開文件庫)。跨境執行時可通過《海牙公約》進行認證。
“和解契據”是法律領域中的複合概念,需拆解為“和解”與“契據”兩部分綜合理解:
契據
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件,用于記錄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如合同、協議等。其特點包括:
和解
指當事人通過相互讓步解決争議,避免訴訟的行為。法律上需滿足:
和解契據即雙方在和解過程中籤訂的書面協議,用于明确和解條款。其作用包括:
(注:如需具體案例或法律條文細節,建議通過司法部門或專業律師進一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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