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qualified expert
check out; eligibility; measure up; up to grade
【醫】 qualification
【經】 past muster
appraiser
【經】 surveyor
在漢英法律詞典語境中,“合格的鑒定人”指具備法定資質、專業能力及倫理标準,經授權對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别和判斷的專業人員。其核心含義及英譯如下:
中文術語
合格的鑒定人
指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取得《司法鑒定人執業證》,在法定業務範圍内運用專業知識或技能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别和判斷的自然人(《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第3條)。
英文對應譯法
強調法庭認可的資質與能力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第4條,合格鑒定人需同時滿足:
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曆 + 五年以上專業實踐經曆。
通過省級司法行政機關的登記審核,獲頒執業證書(《司法鑒定人執業證》)。
必須在依法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中執業(《司法鑒定程式通則》第4條)。
無故意犯罪或職務過失犯罪記錄,未被開除公職或吊銷執業證書。
嚴格依據國家标準、行業規範或學科公認準則實施鑒定(《司法鑒定程式通則》第23條)。
鑒定方法需具備科學可靠性,結論需經得起同行複核(參考《法庭科學質量控制規範》)。
定期參加專業培訓以更新知識體系(司法部《司法鑒定教育培訓規定》)。
獨立于訴訟各方,僅對科學事實負責(《司法鑒定程式通則》第4條)。
對鑒定意見承擔解釋說明責任(《民事訴訟法》第81條)。
故意作虛假鑒定将承擔刑事責任(《刑法》第229條)。
根據《美國聯邦證據規則》(Federal Rules of Evidence) 第702條,專家證人(Expert Witness)的“合格性”需證明:
典型判例标準見Daubert v. Merrell Dow Pharmaceuticals, Inc. (1993)。
“合格的鑒定人”本質是法律授權與專業能力的結合體,其核心價值在于通過科學中立性保障司法公正。中英文表述需根據具體司法場景選擇對應術語,中國法框架下尤需關注行政登記要件與程式合規性。
根據相關法律定義和司法實踐,合格的鑒定人需滿足以下核心要求:
專業知識與技能
必須掌握特定領域的專門知識或技術能力,例如法醫學、物證分析等,且需通過國家認證或具備相關學曆(如司法鑒定專業大專以上學曆,并具有2年以上從業經驗)。
法定資質與授權
需由公安司法機關指派或聘請,或隸屬于合法鑒定機構。未經授權的專業人員即使具備知識,也不能作為法定鑒定人。
中立性與獨立性
必須與案件無利害關系,若存在法定回避情形(如親屬關系、利益關聯等),需主動回避或接受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
科學輔助人角色
作為司法活動的“科技助手”,需通過技術标準或規範彌補司法人員在專業領域的不足,确保鑒定結論的科學性和客觀性。
主要權利
核心義務
鑒定人屬于“訴訟參與人”,其出具的鑒定意見是法定證據類型之一,但需經法庭質證後才能作為定案依據。若故意作虛假鑒定,可能承擔僞證罪等法律責任。
合格的鑒定人是兼具專業知識、法定資質、中立立場,并能履行法定程式要求的專業人員,其核心職能是為司法活動提供科學、客觀的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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