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dministrative reorganization
行政改組(Administrative Reorganization)指政府或組織機構為適應内外環境變化,通過調整部門結構、職能劃分或人員配置,以實現管理效能優化的系統性改革。該概念在公共管理領域具有明确内涵,以下從漢英詞典角度進行解析:
定義與核心目的
行政改組對應英文術語"administrative reorganization",《韋氏法律詞典》将其定義為“對現有行政體系進行結構性調整,以提升政策執行效率或應對新挑戰”。其核心目的是解決機構冗餘、職能交叉等問題,例如中國國務院2023年機構改革中重組科技部,旨在強化新型舉國體制下的科研管理效能。
常見實現形式
根據《中國行政管理》期刊研究,行政改組通常包含三種模式:部門合并(如文化部與國家旅遊局的整合)、職能劃轉(如市場監管職能歸并)、以及新型機構創設(如國家數據局的組建)。這些調整均需通過法定程式,如全國人大審議相關議案後實施。
跨文化應用差異
牛津大學出版社《公共管理術語手冊》指出,英語語境中的"administrative reorganization"更強調法定程式合規性,而中文實踐則注重政策連續性與社會穩定之間的平衡。這種差異體現在改革推進節奏上,例如英國政府機構改革多伴隨内閣更疊,中國則采用漸進式調整路徑。
“行政改組”指對政府或公共部門的組織結構、人員配置及職能分配進行調整,以提高效率、適應政策需求或應對管理挑戰。以下是詳細解釋:
行政改組是行政機構為優化資源配置、提升管理效能而進行的系統性調整,通常涉及機構合并、職能重組或人員變更。例如,美國20世紀30年代的“布朗洛委員會”提出通過改組整合部門職能,減少冗餘開支。
行政改組不僅是技術性調整,更反映政治目标和管理理念的轉變。例如,精簡機構可能旨在減少財政負擔,而增設新部門則可能為了應對新興社會問題。
行政改組是動态適應治理需求的重要手段,其成功與否取決于目标明确性、執行連貫性及配套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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