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 functionating
exercise; perform
【經】 exercise
function
【醫】 function
行使機能的漢英詞典釋義與解析
“行使機能”在漢英翻譯中需結合具體語境,其核心含義為執行或發揮特定功能。以下是權威解析:
例:行使權力 → exercise power;行使職責 → perform duties。
例:身體機能 → bodily functions;機械機能 → mechanical mechanism。
組合義:“行使機能”強調主動激活或實現某一系統/實體的固有功能,英譯常為“exercise a function” 或“perform a function”。
法律/政治領域:
生物學/醫學領域:
機械/工程領域:
“Exercise” 釋義為“運用能力或權利”(to use an ability or power),如:
法院行使司法機能。
The court exercises its judicial function.
“Function” 在生物學語境中指“特定目的的活動”(an activity for a specific purpose),如:
肝髒行使解毒機能。
The liver performs a detoxification function.
“行使”側重主動運用權力(如行使投票權),而“履行”強調義務執行(如履行合同)。
“機能”多用于生物或機械系統(強調動态過程),而“功能”適用範圍更廣(含靜态屬性)。
結論:“行使機能”的英譯需根據領域選擇exercise/perform + function,其本質是動态實現某一實體的預設作用,需結合權力、生物或機械等上下文精準對應。
“行使機能”是由“行使”和“機能”組合而成的短語,需分别解析後綜合理解:
基本定義
“行使”指使用、履行或執行某種權利、職能或職責。例如“行使職權”“行使公民權利”。
延伸用法
古代也指“使者”(如《左傳》中的用法),但現代多用于抽象概念,如權利、職能的實踐。
生理學角度
指人體器官、細胞或組織的作用與活動能力,如“腎髒的泌尿機能”“心髒的泵血機能”。
系統功能
廣義上可指系統中某部分的作用,如“社會管理機能”“機器部件的協調機能”。
結合兩者,“行使機能”表示某主體(如器官、組織、系統)正常發揮其應有的功能或作用。例如:
如需進一步區分或示例,可參考詞典來源(如、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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