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書擔保人英文解釋翻譯、背書擔保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accommodator
分詞翻譯:
背書擔保的英語翻譯:
【經】 guaranteed by endorsement
人的英語翻譯: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與金融語境下,"背書擔保人"(Endorsement Guarantor)指通過在票據背面籤署姓名,為票據債務人的付款義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的第三方主體。其核心含義與法律特征如下:
一、法律定義與功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35條,背書人可在彙票上記載"保證"字樣,表明其擔保責任。背書擔保人通過簽名背書行為,承諾當票據債務人(如承兌人、出票人)拒絕付款時,直接向持票人履行付款義務。其功能在于增強票據信用,降低持票人兌付風險。
二、責任性質與範圍
- 連帶擔保責任
背書擔保人與被擔保人承擔同等債務責任(《票據法》第50條)。持票人可跳過主債務人,直接要求擔保人付款。
- 責任獨立性
即使主債務因格式瑕疵無效(如金額塗改),擔保責任仍有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62條)。
- 追索權限制
擔保人清償後,僅能向被擔保人及其前手追償,無權向其後手持票人追索(《票據法》第68條)。
三、與普通保證人的區别
特征 |
背書擔保人 |
一般保證人 |
成立形式 |
必須在票據背面簽名 |
可獨立籤訂保證合同 |
責任觸發 |
票據拒付即需擔責 |
需先執行主債務人財産 |
法律依據 |
《票據法》第35條 |
《民法典》第681條 |
權利範圍 |
無先訴抗辯權 |
可主張先訴抗辯權 |
四、實務應用場景
- 商業彙票融資:企業通過引入銀行或信用機構作為背書擔保人,提升票據流通性(參考:《支付結算辦法》第93條)。
- 國際信用證交易:擔保人背書轉讓提單等單據,承諾買方違約時承擔付款責任(UCP600第20條)。
- 空白背書擔保:僅簽名未指定被擔保人時,視為為票據所有債務人提供擔保(《票據法》第47條)。
權威參考文獻
-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全國人大常委會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法釋〔2000〕32號
- 《支付結算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1997〕第2號
- 《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國際商會第600號出版物
- 《元照英美法詞典》"Endorsement Guarantor"詞條,北京大學出版社
網絡擴展解釋
“背書擔保人”是金融或法律領域中常見的概念,通常指在債務關系中為他人提供擔保的主體。以下是詳細解釋:
1.定義與角色
- 核心含義:背書擔保人是指以自身信用或財産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的個人或機構。當債務人無法履行義務時,背書擔保人需承擔代償責任。
- 法律性質:屬于擔保合同的一種形式,具有法律約束力。根據《民法典》,若債務人違約,債權人可直接要求擔保人履行債務。
2.責任與義務
- 連帶責任:背書擔保人需對債務人的全部債務(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等)承擔連帶清償義務,除非合同另有約定。
- 履行條件:當債務人明确無法償還或債權人通過法律途徑追索失敗時,擔保人需代償債務。
3.應用場景
- 金融交易:例如信用卡申請中,法定監護人可作為擔保人,确保持卡人按時還款。
- 商業票據:在彙票等票據中,背書人通過籤章将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并承擔擔保責任。
4.與普通擔保人的區别
- 特定性:背書擔保人常見于票據或特定金融協議中,需通過書面形式(如背書籤章)明确擔保關系。
- 責任範圍:可能涉及票據權利轉移,而一般擔保人僅針對債務本身。
5.風險提示
- 法律風險:擔保人需謹慎評估債務人的還款能力,否則可能面臨資産被強制執行的風險。
- 合同條款:建議明确約定擔保範圍、期限等,避免承擔超出預期的責任。
背書擔保人通過法律合同為債務提供保障,其核心作用是降低債權人風險、促進交易達成。實際應用中需結合具體場景(如金融票據、貸款等)理解其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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