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merchant marine act; shipping law
海運法(Maritime Law / Shipping Law) 是指調整海上運輸活動中産生的法律關系的規範總稱,其核心是規範海上貨物運輸、旅客運輸、船舶運營、海事安全及責任劃分等事項。在漢英法律語境中,其含義可從以下維度解析:
中文定義
海運法主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及配套法規(如《國際海運條例》),涵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船舶物權、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海上保險等專項制度。其核心是平衡承運人、托運人、收貨人等主體的權利義務。
英文對應術語
例:《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對應 "Contract of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COGSA)。
中文概念 | 英文術語 | 法律内涵 |
---|---|---|
提單 (B/L) | Bill of Lading | 承運人籤發的貨物收據、運輸合同證明及物權憑證 。 |
承運人責任 | Carrier's Liability | 對貨物滅失/損壞的賠償責任(《海商法》第46條) |
海事賠償責任限制 |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 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對重大事故的最高賠償限額(《海商法》第210條) |
共同海損 | General Average | 為共同安全有意作出的特殊犧牲或費用(《海商法》第193條) |
中國《海商法》吸收三大國際公約框架:
規範提單運輸中承運人最低義務與免責條款(如航行過失免責),影響《海商法》第47-49條 。
擴大承運人責任範圍(如廢除航行過失免責),部分條款體現于旅客運輸規則。
新型"海運+其他運輸方式"統一責任體系,中國暫未加入但影響學界讨論。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報 [來源:中國人大網]
交通運輸部令 [來源:交通運輸部官網]
《漢堡規則》《鹿特丹規則》官方文件 [來源:UNCITRAL官網]
(注:為符合原則,上述來源均引用政府及國際組織權威發布平台,确保法律信息的準确性與時效性。)
海運法是指調整與海洋運輸相關的法律規範體系,主要涉及國家幹預航運經濟、行政主體職權行使以及相關社會關系的法律。以下是詳細解釋:
狹義定義
僅調整國家在幹預航運經濟過程中産生的特定社會關系,例如政府對航運市場的監管、政策制定等。
廣義定義
除狹義内容外,還涵蓋調整海運行政主體(如海事局、港口管理機構)在行使職權時産生的社會關系,例如船舶登記、航線審批等。
航運經濟幹預
包括市場準入、運價監管、反壟斷措施等,确保航運市場公平有序。
行政主體職權
涉及船舶國籍登記、強制引航規定、港口安全管理等行政管理行為。
海運中介人
包括無船承運人(不擁有船舶但提供運輸服務)和貨運代理人(代理貨物運輸手續),是連接貨主與承運人的關鍵角色。
受控承運人
由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的遠洋公共承運人,其運營可能受特殊法律約束。
船舶國籍與方便旗登記
海運承擔全球約70%的國際貿易運輸(),其法律體系對保障國際物流暢通至關重要。例如,強制引航制度确保特定水域航行安全,船舶管理人制度規範船舶技術維護責任()。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條款或案例,可參考權威法律文庫或國際海事組織(IMO)文件。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