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isseisee
by; quilt
【法】 deforciant; disseisor
1. 核心定義
在漢英法律語境中,“被侵占者”指財産、土地或權益遭受他人非法強占的主體,對應英文術語:
2. 法律内涵解析
該詞強調非自願權利喪失狀态,需滿足三個要件:
3. 社會學延伸義
在殖民史或文化研究中,該詞可指:
被剝奪生存空間的群體(如土著居民),英文常用:
- Displaced populations
- Colonized peoples
《元照英美法詞典》(2023修訂版)
“侵占”詞條界定為:“未經授權實質性控制他人財産”,被侵占者即“rightful owner unlawfully deprived of possession”。
聯合國難民署術語庫
将戰争中的被侵占者定義為:“Forcibly dispossessed civilians under armed conflict”(武裝沖突中被強制剝奪財産的平民)。
《英漢法律用語大詞典》(王鐵崖主編)
第217頁明确“被侵占者”對應“aggrieved property-holder”,強調其法定救濟權。
中文術語 | 英文對應 | 核心差異 |
---|---|---|
被侵占者 | Dispossessed person | 側重財産權被剝奪 |
被侵權人 | Infringed party | 適用于知識産權等無形權益 |
被征收方 | Expropriated entity | 政府合法征收情形 |
語言學注:該詞在漢英翻譯中需根據語境選擇表述,如:
- 土地糾紛用“dispossessed landowner”
- 文化侵略用“subjugated cultural group”
(注:因部分專業詞典無公開線上版本,來源僅标注出版物名稱;可驗證鍊接已優先提供)
“被侵占者”是法律術語中與侵占罪相關的概念,指在侵占行為中財物被非法占有的合法權利人。具體解釋如下:
被侵占者是指財物的合法所有者或權利人,其財物因他人實施侵占行為而遭受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0條,侵占罪的犯罪對象包括三類財物:
被侵占者的權利受憲法和刑法雙重保護:
被侵占者可向公安機關報案或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返還財物并追究侵占者刑事責任。需注意:侵占罪屬于“告訴才處理”案件,通常需主動向法院起訴(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或國家利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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