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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奴役國家英文解釋翻譯、被奴役國家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aptive nation

分詞翻譯:

被奴役的英語翻譯:

【法】 in bonds

國家的英語翻譯:

country; nation; nationality; soil; state
【經】 state

專業解析

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被奴役國家”是一個具有特定政治和曆史内涵的術語,其核心含義如下:

一、術語定義與核心含義 “被奴役國家”指在政治、經濟或軍事上受到外部強權或霸權國家實質性控制,喪失獨立自主權的主權國家。該概念強調國家雖具名義主權,但實際決策與内政外交受制于他國,國民自由與發展權利被系統性剝奪。其英文對應術語為“enslaved nation”或“captive nation”,直指國家處于受支配、受禁锢的狀态。

二、政治學與曆史語境解析 該術語源于冷戰時期意識形态對抗語境,特指受蘇聯及其主導的東方集團控制的中東歐國家(如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等)。美國1959年通過《被奴役國家決議案》(Captive Nations Resolution),正式将這一概念納入政治話語體系,将其定義為“被外國政權剝奪自決權的國家”。此概念凸顯了主權淪喪與人民自由被壓制的雙重悲劇。

三、現代延伸與批判性應用 當代語境下,“被奴役國家”可延伸指代任何受制于新殖民主義、經濟附庸或軍事脅迫的國家。例如:

四、學術與權威參考依據

  1. 政治學經典界定:卡爾·多伊奇(Karl Deutsch)在《國際關系分析》中指出,主權受限國家可被視為“不完全行為體”,其決策自主性被外部力量實質性架空(Deutsch, The Analysi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1968)。
  2. 曆史文獻佐證:《被奴役國家決議案》(Public Law 86-90)明确将“被奴役”狀态定義為“外國控制下喪失基本人權與自決權”,美國國會檔案可查證其法律文本。
  3. 當代理論延伸:新殖民主義理論(Kwame Nkrumah, Neo-Colonialism: The Last Stage of Imperialism, 1965)闡釋經濟依附如何導緻政治從屬,形成新型奴役關系。

五、術語使用場景與辨析 該詞多用于批判性政治論述、曆史研究及人權報告中,需注意:


參考資料

網絡擴展解釋

“被奴役國家”這一表述在不同語境下有不同含義,需結合曆史與現實背景綜合理解:

一、基本定義

“被奴役”指個體或群體喪失人身自由,被迫服從他人支配,處于類似奴隸的生存狀态。延伸至國家層面,“被奴役國家”通常被用于描述兩類情況:

  1. 政治隱喻:特指冷戰時期美國對社會主義陣營的意識形态标籤,暗指這些國家“剝奪公民自由”;
  2. 現實制度:指至今仍存在系統性奴隸制的國家。

二、曆史政治語境(冷戰背景)

1959年美國國會通過決議,将每年7月第三周定為“被奴役國家周”,旨在通過外交輿論将社會主義國家污名化為“壓迫政權”。這一概念帶有強烈的冷戰色彩,成為美國對蘇聯陣營實施意識形态對抗的工具。


三、現實案例

目前全球唯一被國際社會廣泛認定存在奴隸制的國家是毛裡塔尼亞:


四、延伸讨論

需注意該詞的實際使用常伴隨争議: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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