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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時效英文解釋翻譯、過時效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化】 overageing

相關詞條:

1.overaging  

分詞翻譯:

過的英語翻譯:

across; cross; excessive; over; pass; spend; through
【醫】 per-

時效的英語翻譯:

【化】 ageing
【經】 time effect

專業解析

過時效(guò shí xiào)是法律術語,指權利因超過法定行使期限而喪失法律強制保護力的狀态。其核心含義與英文法律概念"time-barred" 或"statute-barred" 對應,具體指因訴訟時效(limitation period)屆滿導緻權利人無法通過司法程式強制實現其權利。

一、中英法律釋義

  1. 中文定義

    “過時效”指民事權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權利,待該期限屆滿後,義務人獲得抗辯權,權利人喪失勝訴權(即法院不再強制保護該權利)。需注意,實體權利本身并不消滅(如債務人自願履行仍有效),但喪失司法救濟途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8條,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損之日起算。

  2. 英文對應術語

    • Time-barred:強調因期限經過導緻權利無法強制執行(e.g., "The claim is time-barred under the statute of limitations."
    • Statute-barred:特指因成文法規定的時效屆滿而失效(常見于英美法系)
    • Lapse of time:泛指因時間經過導緻權利失效(更廣義表述)

二、法律内涵與後果

三、典型應用場景

  1. 合同債權:貨款請求權超過三年未主張(《民法典》第188條)
  2. 侵權賠償:人身損害賠償請求自知悉侵害起超過三年(《民法典》第188條)
  3. 物權保護:返還原物請求權自侵占發生日起超過二十年(《民法典》第188條第2款)

權威參考來源: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施行)第188、192、194-195條
  2. 《元照英美法詞典》對"time-barred"的定義(法律出版社)
  3. Black's Law Dictionary: "statute of limitations"(Thomson Reuters)

    注:因法律條文無直接網絡鍊接,建議通過官方法律數據庫(如北大法寶)或權威出版社出版物查證具體條款。

網絡擴展解釋

“過時效”一詞在不同領域有不同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一、材料科學中的“過時效”

指金屬或合金在時效處理過程中,因溫度過高或時間過長,導緻材料性能下降的現象。


二、法律領域的“過時效”

指權利人未在法定訴訟時效期間内行使權利,導緻喪失勝訴權。


三、其他補充

如需進一步了解某一領域的具體案例或法規,可查閱相關專業文獻或法律條文。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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