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national bank
國民銀行(National Bank)在漢英金融術語體系中指代兩種核心概念:其一為具備全國性經營資質的商業銀行,其二為政府主導設立的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根據《牛津金融與銀行詞典》定義,該術語在不同法域存在差異性解讀。
核心釋義解析:
商業銀行範疇:在美國銀行體系(參照美聯儲術語标準)中特指經貨币監理署(OCC)批準設立的全國性商業銀行,區别于州立銀行。這類機構可跨州開展存款、信貸等基礎銀行業務,如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即持有國民銀行牌照。
國家金融機構:中國語境下,國民銀行常指向國家開發銀行等政策性銀行,這類機構通過《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授權承擔國家戰略項目融資職能。韓國國民銀行(KB Kookmin Bank)則屬于政府參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體現亞洲特色發展模式。
術語辨析: 國際清算銀行(BIS)統計報告顯示,全球63個國家設有冠以"國民銀行"名稱的金融機構,其中78%兼具商業銀行與公共金融服務雙重屬性。該術語的漢英對應需結合具體國别金融監管框架進行語義匹配。
關于“國民銀行”的含義,需要結合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語境來理解:
美國語境下的定義
根據1864年《國民銀行法》,美國的國民銀行(National Bank)是指在聯邦政府注冊并取得營業執照的商業銀行。這類銀行需以政府債券為擔保發行銀行券(即早期貨币形式),具有聯邦層級的監管屬性,與州立銀行形成區分體系。
其他國家可能的含義
部分國家可能将“國民銀行”用于命名國有控股或政策型銀行,例如承擔國家財政管理、金融穩定等職能的機構。但這種命名并非國際通用标準,需結合具體國家法規判斷。
術語的模糊性
需注意該名稱未被廣泛認定為特定銀行類型。例如在中國、日本等亞洲國家,雖有銀行名稱含“國民”字樣(如韓國的國民銀行),但其性質多為普通商業銀行,與美國的聯邦注冊體系無關。
該詞的核心差異在于——美國特指聯邦注冊商業銀行,而其他國家可能僅作為銀行名稱的一部分,或代指國有銀行,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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