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雙重征稅英文解釋翻譯、國際雙重征稅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international double taxation
分詞翻譯:
國際的英語翻譯:
international
【計】 internation
雙重的英語翻譯:
【計】 doubling
征稅的英語翻譯:
levy; taxation; toll
【經】 assess a tax; imposition; imposition of tax; tax; taxation
專業解析
國際雙重征稅(International Double Taxation)指同一納稅人就同一征稅對象在兩個或以上國家被課征相同或類似稅種的現象。這種現象主要源于各國稅收管轄權的重疊,可分為法律性雙重征稅和經濟性雙重征稅兩類。
從法律框架分析,國際雙重征稅的核心矛盾在于稅收管轄權的沖突。主權國家通常采用以下三種管轄權原則:
- 居民管轄權:基于納稅人居民身份征稅(如中國《企業所得稅法》第2條)
- 地域管轄權:針對境内所得征稅(如美國《國内稅收法典》第861條)
- 公民管轄權:依據納稅人國籍征稅
國際社會通過雙邊稅收協定解決此類問題,參考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關于對所得和財産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範本》第7條營業利潤條款。典型解決方案包括:
- 免稅法:居住國放棄對境外已稅收入的征稅權
- 抵免法:允許用非居住國已繳稅款抵扣本國應納稅額
- 稅收饒讓:針對發展中國家特殊安排(見聯合國《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範本》)
世界銀行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全球已籤署超過3000項雙邊稅收協定。中國已與110個國家建立稅收協定網絡,具體條款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協定執行指南》查詢。
網絡擴展解釋
國際雙重征稅(International Double Taxation)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對同一納稅人或不同納稅人的同一征稅對象(如所得、財産等),在同一納稅期限内征收相同或類似稅收的現象。以下是綜合解釋:
1.核心定義
國際雙重征稅本質上是國家間稅收管轄權的沖突。具體表現為:
- 法律性重複征稅:兩個國家對同一納稅人的同一稅源征稅(如A國公民在B國收入被兩國同時征稅)。
- 經濟性重複征稅:對不同納稅人的同一稅源征稅(如對股份公司利潤征稅後,再對股東股息征稅)。
2.産生條件
- 跨國所得或財産:納稅人(自然人或法人)在居住國以外的國家取得收入或擁有財産。
- 稅收管轄權重疊:兩國同時行使居民管轄權(按納稅人國籍/居住地征稅)和來源地管轄權(按收入來源地征稅)。
3.影響
- 加重稅負:納稅人可能因重複繳稅導緻實際收入大幅減少(如中案例)。
- 阻礙跨國經濟活動:抑制跨境投資、貿易和技術交流。
4.解決方式
通過籤訂避免雙重征稅協議(DTA):
- 免稅法:一國放棄對某類收入的征稅權。
- 抵免法:允許納稅人用在一國已繳稅款抵減另一國應納稅額。
- 稅收饒讓:發展中國家為吸引外資提供的特殊優惠。
5.法律依據
各國國内法(如中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和國際稅收協定共同規範。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國家的稅收協定内容,可參考權威法律文件或國際財稅機構發布的指南。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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