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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法英文解釋翻譯、國庫法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national treasury laws

分詞翻譯:

國庫的英語翻譯:

national treasury; the public purse; exchequer; fisc; treasury
【經】 national purse; national treasury; public purse; treasury

法的英語翻譯: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醫】 method
【經】 law

專業解析

國庫法(National Treasury Law)的漢英釋義與法律内涵

國庫法(Guókù Fǎ)在漢語中指規範國家財政資金收支、存儲、調度及監督管理的法律體系,其核心是确保國家財政資源的安全與高效運作。英文譯為"National Treasury Law" 或"Law on the State Treasury",特指主權國家管理國庫資産的法律框架。

一、法律定位與主要内容

  1. 法律定義

    國庫法是國家財政基本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确國庫的職能、管理主體(如中央銀行或財政部門)、資金運作流程及監督機制。例如,中國的國庫管理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庫管理條例》,規定國庫負責辦理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留解及支出撥付。

  2. 核心職能

    • 資金集中管理:所有政府收入須全額繳入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Revenue and Expenditure Separated Management);
    • 預算執行監督:确保財政支出符合預算安排,防止挪用(misappropriation)或濫用(abuse);
    • 國庫現金管理:通過短期投資等方式提升財政資金效益,如購買國債或商業銀行存款。

二、法律術語中英對照示例

三、權威參考來源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2014年修訂)

    第五十六條明确國庫管理權屬及集中收付制度。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庫

  2. 財政部《國庫管理條例》

    規定國庫業務由中國人民銀行經理,細化資金撥付流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3. OECD《國庫管理指南》

    國際視角下的國庫職能定義及現金管理标準。

    OECD iLibrary


注:以上内容綜合中國財政法規及國際財政管理标準,術語翻譯采用法律文本通用譯法,引用來源均為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官網。

網絡擴展解釋

國庫法是調整國家財政資金管理活動的法律規範體系,其核心在于規範國庫的運作及財政收支流程。以下從多個角度綜合解析這一概念:

一、定義與性質

國庫法是國家制定的、用于調整國庫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各類社會關系的法律總稱。現代國庫已從傳統的實物保管場所演變為承擔財政資産與負債管理、預算執行監督等職能的國家機構。

二、立法目的

  1. 保障資金安全:如美國1840年《國庫法》的制定,源于此前政府資金存放私營銀行導緻巨額損失,立法後建立獨立財政資金存放體系。
  2. 規範預算執行:通過明确收入入庫方式(直接繳庫、授權支付等)和支出程式,确保國家預算有效實施。

三、核心内容

  1. 機構設置:如我國台灣地區規定財政部為主管機關,中央銀行代理國庫事務。
  2. 收支管理:
    • 收入方面:明确稅務機關直接彙繳、預算單位直接繳庫等程式;
    • 支出方面:建立財政直接支付與授權支付雙軌機制。
  3. 法律責任:對違規轉移預算收入、擅自變更支出科目等行為設定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等追責條款。

四、主要職能

  1. 基礎職能:辦理預算資金收納與撥付,确保所有財政收入入庫、支出合規;
  2. 擴展職能:涵蓋國債發行、外彙管理、貨币政策協調等宏觀經濟調控職能。

五、發展趨勢

隨着財政法治化進程,各國正逐步完善國庫立法,如我國近年推動的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正是通過立法強化財政資金監管的典型案例。

如需了解特定國家/地區的詳細法規條文,可參考《國家金庫管理條例》等法規文件(詳見、4、6來源)。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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