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ternational lease
international
【計】 internation
lease; lend-lease; rent; tenant
【經】 hold by lease; hold on lease
國際租借(International Lease)是指主權國家依據雙邊條約,将特定領土使用權在約定期限内授予另一國家的法律行為。其核心特征包含三要素:主權保留、時限約定及有償性質。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52條,此類協議需遵循平等自願原則,租借方保留最終領土主權,承租國獲得行政管理權。
該術語在漢英法律詞典中對應"concession territoriale"(法語)或"territorial lease"(英語),區别于割讓(cession)的永久性權利轉移。典型案例如1898年《中俄旅大租地條約》,俄國以25年為期租借旅順口,條約明确規定租金支付條款及軍事設施建設權限。
現代國際實踐中,該形式演變為經濟合作模式。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UNCTAD)2022年報告顯示,73%的國際租借涉及港口設施或經濟特區開發,平均租期縮短至15-30年。中國《對外關系法》第17條明确規定此類協議需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确保程式合法性。
國際租借(又稱國際租賃)是指不同國家的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通過合同約定,将高價值設備或資産的使用權跨國界轉移,并定期支付租金的經濟活動。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國際租借是租賃業務的國際化擴展,表現為:
租賃期滿處理:按約定可選擇返還、續租或留購設備。
示例:我國民航業常通過國際租借方式引入客機,既節省購機成本,又能快速更新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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