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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行政法英文解釋翻譯、國際行政法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internal administrative law

分詞翻譯:

國際行政的英語翻譯:

【法】 internal administration

法的英語翻譯: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醫】 method
【經】 law

專業解析

國際行政法(International Administrative Law)是行政法與國際法交叉融合形成的法律分支,主要規範跨國行政活動、國際組織決策程式以及國家間行政合作機制。其核心在于協調不同法域的行政規則,确保跨國治理的合法性與效率。以下從漢英詞典視角解析其要義:


一、概念定義


二、核心特征

  1. 主體多元性

    規範對象包括國際組織(如國際民航組織ICAO)、國家行政機關及超國家機構(如歐盟委員會)。例如,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要求成員國行政機構統一執行數據監管标準。

  2. 規則融合性

    整合國内行政程式法(如中國的《行政許可法》)與國際條約義務,解決法律沖突。典型如跨境環保執法需同時符合國内法規與《巴黎協定》要求。

  3. 程式導向性

    強調決策透明度與公衆參與(如WTO的貿易政策評議機制),保障跨國行政相對人的程式性權利。


三、實踐領域示例


四、學術與實務參考


說明:因未檢索到可直接引用的網頁鍊接,建議參考聯合國法律數據庫(UN I-Library)、WTO法律文本及《國際行政法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dministrative Law)等權威來源以獲取詳細文獻。

網絡擴展解釋

國際行政法是全球化背景下逐漸形成的新興法律領域,其概念與實踐隨着跨國治理需求的發展而不斷演進。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解釋:

一、核心定義

國際行政法是指調整國際公共行政關系的法律規範總稱,主要涉及國際組織、跨國規制機構在行使公共職能時産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其核心特征在于:

  1. 主體特殊性:以國際組織或跨國機構(如WTO、聯合國專門機構)為規制主體,而非傳統國内行政機關。
  2. 調整對象:針對跨國公共事務的治理行為,包括國際環境保護、跨境金融監管等。
  3. 規範層級:既包含國際條約中的行政程式規則,也涵蓋國際組織制定的實體性行政規範。

二、規範構成(三類核心内容)

根據行政法體系類比,國際行政法可分為:

  1. 國際組織行政法
    規範國際規制機構的設立依據、職權範圍及運行機制,例如《國際貨币基金組織協定》中關于決策機構組成的條款。

  2. 國際實體行政法
    涉及具體行政行為的實體規範,如WTO争端解決機制中的貿易救濟規則,或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安全标準制定權。

  3. 國際程式行政法
    規定跨國行政行為的程式要求,包括跨國聽證程式、國際行政許可的審批流程等,例如《巴黎協定》中碳排放交易機制的申報核查程式。

三、發展背景

  1. 全球化驅動:跨國公共問題(如氣候變化、網絡安全)需要超越國家層面的治理機制。
  2. 傳統行政法的延伸:國内行政法原則(如比例原則、程式正當)通過國際條約被引入跨國治理領域。
  3. 國際組織職能擴張:聯合國等組織的行政決策直接影響成員國及私人主體權益,需法律約束。

四、學術争議與發展

  1. 概念重構争議:傳統觀點認為行政法具有國家屬性,但全球化背景下需突破"國家法"框架,承認國際行政法的獨立地位。
  2. 實踐挑戰:國際行政決定的執行效力、跨國相對人權利救濟途徑等仍待完善。

該領域仍處于發展階段,相關研究可參考張梅律師的規範構成分析()及道客巴巴的全球化視角重構論述()。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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