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國際管轄英文解釋翻譯、國際管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international jurisdiction; maritime international law

分詞翻譯:

國際的英語翻譯:

international
【計】 internation

管轄的英語翻譯:

administer; domination; police; rule

專業解析

"國際管轄"(Guójì guǎnxiá)在漢英法律語境中通常指"International Jurisdiction",即一國法院或國際司法機構依據國際法規則對涉及跨國因素(如當事人、財産或行為位于不同國家)的案件進行審理和裁決的權力範圍與法律依據。其核心在于确定哪個國家或國際組織有權處理特定國際性争議。


一、法律定義與核心要素

  1. 主權基礎

    國際管轄權的确立以國家主權原則為前提,各國通過國内法(如《民事訴訟法》涉外編)和國際條約(如《海牙公約》)界定其司法主權邊界。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59條明确涉外民事訴訟的管轄規則。

  2. 管轄類型

    • 屬地管轄(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基于地域聯繫(如侵權行為地、合同履行地)。
    • 屬人管轄(Personal Jurisdiction):依據當事人國籍或住所(如《民法典》第25條)。
    • 保護性管轄(Protective Jurisdiction):針對危害本國安全的行為(如《刑法》第8條)。
    • 普遍管轄(Universal Jurisdiction):適用于國際犯罪(如海盜、戰争罪),各國均可管轄(參考《羅馬規約》)。

二、國際公約與司法實踐

  1. 公約協調機制

    《海牙選擇法院協議公約》(2005年)規定,當事方可通過協議選擇管轄法院,避免管轄權沖突。中國于2017年籤署該公約,體現對國際規則的接納。

  2. 典型案例

    國際法院(ICJ)在"尼加拉瓜訴美國案"(1986年)中明确:國家管轄權不得侵犯他國主權,需符合"實質性聯繫"原則。


三、術語應用場景


權威參考來源

  1. 《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Jurisdiction"為"司法管轄權;管轄區域"。
  2.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第1條。
  3. 海牙國際私法會議:《法院選擇公約》官方釋義文本。

(注:部分鍊接因平台限制未展示,可訪問聯合國官網條約庫或司法部數據庫獲取原文。)

網絡擴展解釋

“國際管轄”是國際法中的核心概念,指國家或國際司法機關依據法律對特定國際案件行使審判或裁決的權限。根據應用領域不同,其内涵有所區别:

一、國際民事管轄

指一國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權限,需依據國際條約或國内法()。例如:

  1. 屬地原則:案件發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具有管轄權。
  2. 協議管轄:允許當事人通過協議選擇管轄法院。

二、國際刑事管轄

涉及國際犯罪(如戰争罪)的追訴權,需構建全球統一的管轄體系()。主要原則包括:

三、國際法院的管轄

國際法院(ICJ)的管轄權分為兩類():

  1. 訴訟管轄:僅限國家作為當事方,案件類型包括自願提交、條約約定或國家聲明接受的争端。
  2. 咨詢管轄:聯合國機構可請求對法律問題發表無約束力的咨詢意見。

四、關鍵特點與争議

國際管轄的本質是确定法律適用的空間範圍,其複雜性體現在不同領域(民事、刑事、國際司法機構)的規則差異。例如,國際法院雖有權裁決國家間争端,但執行仍依賴各國自願遵守()。這一制度的設計旨在解決跨國法律沖突,但實際效力受國際政治影響較大。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