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fferer; victim
被害者的漢英法律釋義及社會含義解析
“被害者”在漢英法律語境中具有明确的定義與擴展内涵。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商務印書館,2020),被害者指“因他人犯罪行為、意外事件或侵權行為而遭受人身、財産或精神損害的主體”,其核心特征為被動性與非自願性。在英文法律術語中,對應表述為“victim”或“aggrieved party”,《元照英美法詞典》(法律出版社,2023)進一步将其細化為“因刑事犯罪、民事不法行為導緻權益受損的個體或群體”。
從法律構成要件分析,被害者需滿足三要素:
社會學研究顯示,被害者身份具有雙重屬性:既是法律主體(Legal Subject),也是社會支持對象。聯合國《為罪行和濫用權力行為受害者取得公理的基本原則宣言》(1985)強調,被害者享有知情權、參與訴訟權及獲得賠償權等國際公認權利。跨文化比較中,中文“被害者”與英文“victim”的語義場高度重合,但中文概念更強調對個體尊嚴的維護,而英文術語偏重權利救濟的程式正義。
被害者(或稱“被害人”)指因他人或外界的不法行為、犯罪行為或環境因素,導緻自身權益受到直接侵害的個體或群體。以下是詳細解析:
核心定義
在法律層面,被害者主要指刑事或民事案件中,因犯罪行為導緻身體傷害、名譽損害、財産損失的個人或實體。社會學中,其範圍更廣,涵蓋因環境、制度等非直接人為因素遭受傷害的人群。
受損權益類型
包括:
法律與社會支持
被害者有權通過司法途徑獲得賠償或保護,例如刑事訴訟中的賠償請求或民事救濟。部分國家還設有被害人援助制度,提供心理輔導和法律咨詢。
同義詞與翻譯
“被害者”與“被害人”可互換使用。其對應英文為victim,德語Geschädigter,法語victime。
擴展場景
除刑事案件外,職場霸淩、網絡暴力等廣義侵害行為中的受損害方也可稱為被害者,需結合具體情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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