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ontrolled commodity
【建】 control
commodity; goods; merchandise; ware
【化】 commercial product
【經】 article; articles of merchandise; articles of trade
commercial articles; commodity; goods; merchandise; wares
管制商品(Controlled Commodities)指受政府法律法規限制生産、流通、交易或進出口的特殊商品。這類商品通常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健康、環境保護或戰略資源管理等領域。其英文對應術語包含"regulated goods"和"controlled articles",具體語境中可能延伸為"restricted items"或"dual-use products"(軍民兩用物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16條規定,國家基于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等原因可對特定貨物實施進出口限制。商務部發布的《出口管制商品清單》包含半導體材料、生物毒素等48類需申請出口許可證的商品。中國海關總署2023年數據顯示,年度查處走私管制商品案件涉及稀土、瀕危物種制品等三大類,案值超17億元。
國際層面,世界海關組織(WCO)将管制商品分為戰略物資、文化財産、危險化學品等9大類别。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BIS)的《商業管制清單》則采用ECCN編碼系統,對航空航天設備、加密軟件等實施分級管控。典型管制案例包括半導體制造設備(受《瓦森納協定》約束)和藥品前體(受聯合國禁毒公約監管)。
“管制商品”指受國家法律法規嚴格控制或限制生産、流通、使用的物品,需經特别許可方可操作。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了解更完整的管制商品目錄,可參考《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規原文或咨詢法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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