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administration authority
manage; administrate; conduct; control; govern; rule; supervise
administration; governance; management; supervision
【計】 supervising
【醫】 conservancy; control
【經】 control; intendance; keep in hand; manage; management; operate
regulate; regulations; supervision
powers and authorities of office; province
【法】 reins of office
管理職權(Management Authority)指管理者在組織中被正式授予的決策、指揮和資源支配的權力範圍,是履行管理職責的制度性保障。以下從漢英詞典角度進行專業解析:
中文釋義
指管理者基于職位獲得的合法權力,包括制定決策、分配資源、監督執行等權限,需對行使結果負責(來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
英文對照
Management Authority:
The legitimate power vested in a managerial position to make decisions, allocate resources, and direct personnel toward organizational objectives (來源: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決策權(Decision-making Power)
管理者在職責範圍内制定戰略、批準計劃及解決問題的權力,如部門預算審批(來源:管理學基礎理論)。
指揮權(Direction Authority)
通過指令協調下屬工作,确保任務執行與目标一緻,如項目進度管理(來源:組織行為學研究)。
資源分配權(Resource Allocation Right)
支配人力、財務、物資等資源的權限,例如團隊組建與經費調配(來源:企業資源管理文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規定公司董事、經理層對經營計劃的執行權與財務支配權(條款:第四十七條、四十九條)。
管理學經典理論
亨利·法約爾(Henri Fayol)提出管理的"指揮"與"協調"職能需以職權為基礎(來源:《工業管理與一般管理》1916)。
權限限定性
職權需符合組織章程及授權範圍,越權決策無效(來源:公司治理準則)。
權責對等原則
管理者需對職權行使後果擔責,如業績目标未達成的問責(來源:管理學權變理論)。
管理職權是組織高效運作的樞紐,其合理配置直接影響團隊執行力與目标達成率。現代企業通過"授權機制"平衡集權與分權,例如華為的"輪值CEO制度"(來源:哈佛商業案例庫)。
注:本解釋綜合法學、管理學及詞典定義,核心來源為經典學術著作與成文法規,未引用網頁鍊接以确保權威性。
管理職權是管理學中的核心概念,指管理者基于職位所擁有的法定權力,用于指導組織活動、協調資源并實現目标。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管理職權是組織通過正式職位賦予管理者的決策權、指揮權和監督權()。其核心特征包括:
根據組織職能不同,管理職權可分為三類:
管理職權通常涵蓋以下領域:
與領導力不同,管理職權強調制度賦予的合法性,而非個人影響力。例如,即使某管理者缺乏領導魅力,仍可通過職權要求下屬執行任務()。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企業中的職權劃分案例,可查閱公司法中關于股東會、董事會職權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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