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于駁回的法律推定英文解釋翻譯、可于駁回的法律推定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rebuttable presumption of law
分詞翻譯:
于的英語翻譯:
for; of; to; when
駁回的英語翻譯:
disallow; nonsuit; overrule; reject; set aside; rejection; disallowance
【法】 cast; ignore; overrule; rebut; rebuttal; reject; rejection
法律推定的英語翻譯:
【法】 law presumption; legal presumption
專業解析
"可于駁回的法律推定"是英美證據法中的專業術語,對應英文"rebuttable presumption",指在訴訟程式中根據基礎事實推導出待證事實成立的暫定結論,但允許當事人通過舉證予以推翻的法律機制。該制度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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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事實與推定事實的法定關聯性
根據《美國聯邦證據規則》第301條,當基礎事實(如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出生的子女)被證實後,法院必須接受推定事實(如婚生子女身份)的成立,該關聯性由立法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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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責任的雙階段轉移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十條顯示,主張推定事實的當事人僅需證明基礎事實,反駁方則需承擔更嚴格的證明責任,必須提供足以動搖推定結論的相反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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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定效力的有限性
不同于"不可反駁的推定",該機制允許通過優勢證據予以推翻。如英國《民事證據法》1968年修正案确立的"事實推定"規則,要求反駁證據需達到合理懷疑程度,而非絕對否定。
該制度在親子關系确認、合同效力認定、過錯推定責任等領域具有重要實踐價值。美國法律研究院《證據法重述》特别指出,其本質是立法者對證明難易程度和公平原則的權衡,通過降低特定事實的證明标準來實現訴訟效率優化。
權威參考文獻:
- Federal Rules of Evidence (2023 Edition), Article III Presumptions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編《民事訴訟證據規定理解與適用》
- Cross & Tapper on Evidence, 13th Edi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Restatement (Third) of Evidence, American Law Institute
網絡擴展解釋
“可于駁回的法律推定”是法律術語,指根據法律規定或經驗法則,從已知事實推斷另一事實存在,但允許當事人提出反證推翻的證明規則。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定義
- 法律推定:指立法者在法律中預先設定的推定規則,司法裁判者可直接依據某事實存在而推定另一事實存在。例如,民事法律中常通過行為表現推定主觀惡意或善意。
- 可駁回(可反駁):當事人可通過提供相反證據推翻該推定,即該推定不具有絕對效力。
2.與其他推定的區别
- 事實推定:基于法官經驗法則(無明文法律規定),如從長期失蹤推定死亡;
- 法律推定:必須有法律依據,如《民法典》中關于繼承權喪失的條款。
3.功能與適用場景
- 減輕舉證負擔:解決難以直接證明的問題(如主觀心理狀态);
- 提高訴訟效率:避免因證據不足導緻僵局;
- 典型應用:合同欺詐中的“惡意”推定、親子關系争議中的血緣推定等。
4.反駁方式
- 需提供充分反證,例如:若法律推定某合同籤署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反駁方需提交精神鑒定報告等證據。
補充說明
該術語的英文對應為“rebuttable presumption of law”,常見于比較法研究。其核心在于平衡法律穩定性與個案公正,既維護立法權威,又保障當事人抗辯權。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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