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laimable; demandable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demand; desire; ask; challenge; claim; mandate; postulate; request; require
【計】 claimed
【化】 requirement
【醫】 demand
【經】 call; postulation; request; requisitioning; solicit
“可要求的”在漢英詞典中對應“claimable”或“demandable”,指在法律、合同或權利框架下可被主張或請求的事物。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方面:
法定主張性
該詞常用于法律語境,描述符合法定條件時可主動主張的權利。例如《牛津法律大辭典》指出,“claimable rights”特指通過司法程式可強制執行的權益,如保險賠償請求權或合同違約救濟權。
財務可申索性
在會計和金融領域,“claimable”指符合會計準則确認條件的應收款項。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 9)定義其為“主體擁有無條件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的權利”,例如到期應收賬款或可兌現的稅務返還。
條件依存性
該詞隱含請求需滿足預設條件。《朗文商務英語詞典》強調其“附屬于特定條款生效”的特性,如軟件許可協議中的技術支援條款,僅在用戶履行付費義務後才成為可要求的服務。
在語義辨析層面,“claimable”強調基于既有權利的合法性主張,而“demandable”更側重程式上的可請求性。例如專利侵權賠償屬于claimable範疇,而合同約定的進度款支付則屬于demandable範疇。
“可要求的”是一個複合詞,由“可”和“要求”組合而成,表示某事物具備被提出請求或條件的屬性。以下是具體解析:
如需進一步探讨具體語境中的用法,可提供例句或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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