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談判英文解釋翻譯、可談判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negotiability
分詞翻譯:
可的英語翻譯: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談判的英語翻譯:
negotiate; palaver; parley; transact; treaty
【經】 negotiate; negotiation
專業解析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可談判的”指具備通過協商讨論進行修改或達成一緻可能性的屬性,強調條款、條件或立場并非固定不變。其核心釋義及用法如下:
一、中文釋義與英文對應詞
可談判的(kě tánpàn de)
英文直譯:Negotiable
指事物(如合同條款、價格、政策等)可通過雙方或多方協商進行調整或妥協。例如:
“勞動合同中的薪資部分是可談判的。”
The salary clause in the employment contract is negotiable.
同義替換詞:
- Bargainable(可讨價還價的):側重交易中的議價空間,如商品價格(例:The price of this artwork is bargainable)。
- Open to discussion(可供讨論的):強調議題允許協商(例:The deadline is open to discussion)。
二、使用場景與領域
- 國際貿易:用于描述關稅、支付方式等可變條款(例:Import quotas are negotiable under bilateral agreements)。
- 法律合同:指合同中可協商修訂的條款(例:Non-compete clauses are often negotiable)。
- 勞動關系:涉及薪資、工時等可協商内容(例:Remote work arrangements are negotiable)。
三、權威詞典釋義參考
以下釋義綜合自經典漢英詞典及法律商務術語标準:
- 《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将“negotiable”定義為“可協商的;可讨論的”(able to be changed through discussion)。
- 《布萊克法律詞典》:強調其在合同法中的含義為“可通過雙方合意修改”(subject to change by mutual agreement)。
- 《朗文商務詞典》:指出“negotiable instrument”指“可轉讓票據”,延伸出“可協商”的核心特征。
四、語義辨析
反義詞:
- Non-negotiable(不可談判的):指不容變更的條件(例:Safety standards are non-negotiable)。
- Fixed(固定的)/Rigid(僵化的):無調整餘地(例:The interest rate is fixed)。
“可談判的”在漢英對應中需結合語境選擇negotiable(通用)、bargainable(交易場景)或open to discussion(議題協商),其核心特征為條款的彈性和協商可能性,常見于法律、貿易及勞資領域。
網絡擴展解釋
“可談判”指某事物或條件具備通過協商、讨論進行調整或達成一緻的可能性。以下是詳細解釋:
-
基本含義
- 核心在于“可協商性”,即雙方或多方在利益分配、條款設定等問題上存在靈活調整空間。例如商業合作中的價格條款、外交事務中的争議解決方案等,若标注為“可談判”,則表明相關方可通過對話修改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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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點
- 雙向互動性:需雙方共同參與讨論,而非單方面決定(、)。
- 利益妥協空間:涉及讓步與交換,如一方降低價格換取長期合作。
- 正式與非正式場景:廣義包括日常交涉(如家庭事務協商),狹義指正式會議(如國際條約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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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場景
- 商業領域:合同條款、采購價格等常被标注為可談判内容。
- 政治外交:領土争端、貿易協定等通過多輪談判尋求平衡點(、)。
- 法律糾紛:民事調解中賠償金額可能被設定為可談判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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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概念對比
- 近義詞:可協商、可商議。
- 反義詞:不可談判(如原則性問題)、既定條款(如法律強制規定)。
示例:在勞動合同籤署前,薪資和休假天數通常是可談判的,而法定社保繳納部分則屬于不可談判内容。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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