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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讓渡權益英文解釋翻譯、可讓渡權益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marketable equity

分詞翻譯:

可的英語翻譯: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讓渡的英語翻譯:

demise; release
【經】 alienation

權益的英語翻譯:

rights and interests
【經】 equities; equity

專業解析

可讓渡權益(英文:Alienable Interest 或Assignable Interest)是法律與金融領域的核心概念,指權利人可依法将其擁有的權益(如財産權、合同權利、金融資産收益權等)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法律屬性。其核心特征在于權益的可轉移性(Transferability),即在不改變權益性質的前提下,權利人可通過買賣、贈與、繼承等方式實現權益主體的變更。

一、核心要素解析

  1. 權利的可分離性

    權益本身與原始權利人可分離,例如:

    • 知識産權許可(如專利使用權轉讓)
    • 金融工具(如債券、股票的收益權轉移)

      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法律出版社

  2. 無需債務人同意(適用于債權類權益)

    債權人轉讓債權時,通常無需債務人額外許可(但合同另有約定除外),例如應收賬款轉讓。

    來源: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3. 價值載體屬性

    權益需具備可評估的經濟價值(如股權分紅權、不動産收益權),方可成為交易标的。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79條

二、典型應用場景

三、與不可讓渡權益的對比

特征 可讓渡權益 不可讓渡權益
轉讓自由度 可自由交易(法定限制除外) 禁止或限制轉讓(如人身保險受益權)
價值實現 可通過市場流通變現 依附于特定主體,無法獨立交易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545條 《保險法》第34條

四、權威定義參考

Alienable Interest refers to a property right or claim that can be transferred from one party to another, subject to legal restrictions and contractual terms.

——Cornell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可讓渡權益的本質是權利的可交易性與價值流動性,其存在依賴于法律對權益歸屬變更的認可,并構成現代市場經濟中資源配置的基礎法律框架。

網絡擴展解釋

“可讓渡權益”指可以被合法轉讓或交易的權利和利益,其核心特征在于權利主體能夠通過協議将權益轉移給他人。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定義

可讓渡權益以排他性為基礎,要求權利主體對權益擁有獨占控制權。例如,商标持有者可将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股權所有者可将股份出售給他人。這種轉讓行為需符合法律規定,并經過雙方協商達成協議。

2.法律基礎

3.分類與形式

4.應用領域

5.法律意義

通過可讓渡性,資源得以在市場中流動,促進經濟效率提升。例如企業通過轉讓閑置資産實現資金回籠,個人通過股權交易優化投資組合。

可讓渡權益的本質是權利主體在合法範圍内對權益的自由處置能力,其實現需滿足排他性、協議合法性和程式合規性三大條件。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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