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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保權益英文解釋翻譯、可保權益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insurable interest

分詞翻譯:

可的英語翻譯: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保的英語翻譯:

defend; keep; protect

權益的英語翻譯:

rights and interests
【經】 equities; equity

專業解析

可保權益(Insurable Interest)的漢英詞典釋義與法律解析

可保權益(Insurable Interest)是保險法中的核心概念,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标的具有法律承認的經濟利益關系。隻有當這種利益關系存在時,保險合同才具備法律效力。其核心特征包括:

  1. 合法性:利益需符合法律規定,例如財産所有權、債權債務關系或親屬間的法定撫養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2條)。
  2. 經濟可衡量性:利益需能以貨币量化,如房屋的市場價值或未來收入損失。
  3. 時間關聯性:投保時或保險事故發生時必須存在可保權益(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第6條)。

法律依據與行業實踐

中國《保險法》明确規定,人身保險中投保人對被保險人需具有保險利益,如配偶、直系親屬或勞動關系;財産保險中則要求被保險人對标的物具有所有權、使用權或擔保權。國際案例中,英國Lloyd’s v. Brown案(1998)進一步闡釋了經濟利益與風險承擔的關聯性。

學術定義與權威來源

牛津大學《保險法導論》(第5版)将可保權益定義為“防止道德風險的法律屏障”,強調其對社會公共利益和個體風險管理的平衡作用。世界保險協會(IIS)的研究報告指出,可保權益的界定直接影響保險合同的合法性與理賠有效性。

網絡擴展解釋

可保權益(又稱保險利益或可保利益)是保險領域的重要原則,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标的具有法律認可的經濟利益關系。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核心要素

  1. 法律認可的關系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需與保險标的(如財産、人身等)存在法律承認的關聯,這種關聯使其因保險标的的安全或損失而獲得經濟利益或遭受財務損失。例如,財産所有者對自有房屋具有可保權益。

  2. 經濟利益基礎
    可保權益必須能用金錢衡量且确定。例如,企業因設備損壞導緻經營損失,或父母對子女的健康具有經濟利益。

  3. 存在時間要求

    • 財産保險: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需具有可保權益;若中途喪失權益,合同可能部分失效。
    • 人身保險:投保人需在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具有可保權益(如配偶、子女等近親屬關系)。

應用場景


法律依據與意義

根據《保險法》第十二條,保險利益是保險合同生效的前提,防止道德風險(如為無關第三方投保謀利)。例如,若投保人對他人車輛無所有權卻投保,合同可能無效。


注意事項

如需進一步案例或法律條款細節,可參考《保險法》第十二條、第三十一條。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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