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eraign
"表示異議"在漢英詞典中定義為"express disagreement or objection to a statement, decision, or action",其核心在于通過語言或行為對既有觀點提出不同立場。該表述包含兩個維度:形式維度強調表達方式的合規性,如議會辯論中的程式化反對(《牛津英語詞典》);實質維度指向具體反對内容的合理性,如法律文件中的條款質疑(《布萊克法律詞典》)。
該短語在語言學層面具有特定語用特征:作為言語行為(speech act),它必須滿足真誠條件(sincerity condition),即說話者确實持有不同觀點,而非策略性表态。根據《劍橋英語用法詞典》,有效的異議表達需包含三個要素——明确的主體立場、具體反對對象和基本論證依據。例如在學術讨論中,規範的異議表達應為:"While Professor Smith's methodology is innovative, I must object to the sampling criteria used in Table 3..." 這種結構完整呈現了異議的學術對話功能(《學術英語詞典》)。
在法律語境下,《元照英美法詞典》特别指出"異議"(objection)具有程式法意義,當律師在庭審中提出"異議"時,必須援引具體的證據規則條款,如根據《聯邦證據規則》第402條提出相關性異議。這種專業用法要求表達者同時具備法律知識儲備和程式規範認知。
權威詞典資源顯示,該短語的曆時演變反映社會話語規範發展:早期《韋氏詞典》1828年版側重其宗教辯論含義,而《朗文當代英語詞典》最新版則新增數字化場景應用,如社交媒體中的"hashtag異議"(#objection)标記功能。這種語義擴展印證了公共讨論空間的形态變遷(《英語詞典編纂史》)。
“表示異議”是一個常用短語,其核心含義是表達不同意見或反對态度。以下是詳細解析:
詞義拆解
使用場景
近義詞與差異
注意事項
若需進一步探讨具體語境中的用法差異,可提供例句以便深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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